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20:47 华盛锂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锂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3月24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由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2.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5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止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9,491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26%,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34元/股,最高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09,52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光格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格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7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66,000,000股的比例为0.86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40元/股,最低价为22.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124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纳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纳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162,623,433股的比例为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39元/股,最低价为148.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8.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开普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开普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6年3月2日至3月3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2,353股,占公司总股本67,550,760股的比例为0.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30元/股,最低价为118.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23,912.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百利天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利天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9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85.4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1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3,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5.24元/股,最低价为267.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35.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灿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灿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9月12日,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2.46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2,158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89,391股的比例为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95元/股,最低价为29.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4,6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澜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33.9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0,048.60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1 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6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147.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总额约为人民币22,023.7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天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50%;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5.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067,183.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川恒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川恒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33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及3月1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事项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5-022)。 3、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4月30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5-039)。 4、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5月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三)》(公告编号:2025-049)。 5、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6、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四)》(公告编号:2025-072)。 7、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7月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五)》(公告编号:2025-093)。 8、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9、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8月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六)》(公告编号:2025-114)。 10、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 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七)》(公告编号:2025-121)。 11、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10月31日 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八)》(公告编号:2025-124)。 12、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九)》(公告编号:2025-126)。 13、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十)》(公告编号:2026-001)。 14、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2026年1月31日回 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6-004)。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奋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奋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6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1%,最高成交价为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7,476,247.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兴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类型。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9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7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总股本297,778,699股为测算依据),最高成交价为25.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3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约为6840.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通达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达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A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基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含)调整为14.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4.92元/股(含)调整为27.10元/股(含),并同时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调整至2027年4月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230,000 0.14% 18.95 / 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最高成交价为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4.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261,11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ST联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联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0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94,9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990,782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3628%,最高成交价为317.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385,504,687.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陕西金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陕西金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先后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召 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2025年10月16日和2025年11 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41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65号)以及《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71号)。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 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将不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 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2 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蓝思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蓝思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4.50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调整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7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7,409,607 A 0.15% 30.24 购公司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目前 股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22.50 214,823,659.6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 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①开盘集合竞价;②收盘集合竞价;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3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45,2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1,613,8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43 凯龙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龙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实施15 6 2025 11 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 年 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9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4年5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6%。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6日。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1,100,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96%,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34,980,414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3.3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7.39元/股,成交均价为31.78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本次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43 中科创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科创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6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向银行申请回购专项贷款用于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78.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4,329.96万元(不含手续费)。 公司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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