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21:02 汇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410,692股。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0,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8.00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36.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646.6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梅雁吉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雁吉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出售公司2024年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计划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述已回购股份,计划出售数量不超过23,8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026年2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18,9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成交总额为79,060,108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4.22元/股,最低价为4.12元/股,均价为4.165元/股。 1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出售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股份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1:02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47,690,546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9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0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4.10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约达到计划最低回购金额5亿元的8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中国中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中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A股股份回购进展如下: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 股股份回购进展如下: 本公司累计已回购H股股份19,63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48%,成交最高价为1.94港元/股,最低价为1.8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718,036.8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1 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和H股股份。其中,回购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9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H股股份回购授权,公司H股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有关授予H股回购授权的议案于相关股东会上审议批准当日已发行H股总数的10%,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2026 2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年 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A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50,277,526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26%,成交最高价为3.2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9,525,331.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H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本次回购H股股份的授权下,通过香港联交所集中交易系统以场内回购(集中竞价)方式回购H股股份19,637,000股,已回购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48%,成交最高价为1.94港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8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718,036.8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2 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冠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冠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后续,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发来的《贷款承诺函》,获得最高不超过壹亿零捌佰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的上市股票(股票代码:605088)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8日 起,由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1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比例为1.0759%,购买的最高价为41.10元/股,最低价为34.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3,992,8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常青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常青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应宏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应宏先生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常青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1,9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8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12.97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1.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8.0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国电南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电南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7日,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长山社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13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1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4月15日、6月23日、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临2025-018)、《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40)、《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47,491股,占公司总股本8,031,756,156股的比例为0.261%,购买的最高价为22.31元/股,最低价为21.71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461,634,688.0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海南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南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0.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元/股(含)。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至人民币14.2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5月14日、9月18日及11月13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064、111、12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9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1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0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5,038,554.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4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1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6,005,09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工业富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业富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4.6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1月16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11月27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号)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55,000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6,622.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74,8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6%,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63.4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18.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347,072,247.95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兴发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发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05元/股,最低价为36.7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3.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济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4,700股,购买的最高价为27.49元/股、最低价为27.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46,05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7.49元/股、最低价为25.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金开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开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中远海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4,000万股-8,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公司未开展股票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1 购A股股份1,651.6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51%,购买的最高价为2.71元/股、最低价为2.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梅花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底,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37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成交的最高价为2.70元/股、 最低价为2.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47.6398万元(不含佣 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5751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7%,成交的最高价 为2.72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847.7739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02 国投资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投资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9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自2025年7月1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384,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37%,购买的最高价为7.78元/股,最低价为7.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4,252,52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570,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35%,购买的最高价为7.83元/股,最低价为7.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8,736,756.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林洋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林洋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22.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成交的最高价为6.3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6.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037.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嘉泽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泽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并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4亿元(含)且不低于2.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6.63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2026年1月29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1月30日、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2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73,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0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3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广汇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 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比 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永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66、临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3,500,000 0.02%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58元/股、最低价为1.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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