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洛阳钼业(0399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

时间:2026年11月06日 23:06:50 中财网
原标题:洛阳钼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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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C Group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3993)
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回購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於2026年11月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董事」)會(「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A股」)股份的議案(「A股回購方案」)。根據適用規則及法規以及本公司章程,A股回購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無需提交本公司股東會審議。

A股回購方案
(一) 實施本次A股回購方案的目的
為維護公司價值和本公司股東(「股東」)權益,增強投資信心,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股票價值的認可,結合公司經?情況、財務狀況及發展戰略,本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A股。

(二) 擬回購A股的方式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A股回購。

(三) A股回購期限
1. 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A股回購方案之日3個月內(「A股回購期(1) 回購A股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本次A股回購方案視為實施完畢,A股回購期限自該日提前屆滿;
(2) 如果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A股回購方案,則A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A股回購方案之日提前屆滿。

3. A股回購實施期間,A股如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A股回購方案將在A股股票復牌後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

4. 本公司不得在以下情形回購A股:
(1) 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以及
(2)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A股回購價格
本次A股回購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2.78元╱股(「A股回購價格」),即不超過董事會通過A股回購方案決議前30個交易日A股交易均價的150%。

若在A股回購期限內公司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派送股票紅利、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相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對A股回購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五) 擬回購A股的用途、資金總額、數量、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回購A股的用途: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回購A股的資金總額:人民幣10億元(含)-人民幣20億元(含)。

回購A股的數量和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A股回購金額下限人民幣10億元,A股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22.78元╱股進行測算,A股回購數量約為43,898,157股,佔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總股本約0.21%;按照本次A股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20億元,A股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22.78元╱股進行測算,A股回購數量約為87,796,312股,佔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總股本約0.41%(具體A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

(七) 回購A股後依法註銷或轉讓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A股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公司在發佈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12個月後,可以採用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購的A股在發佈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後3年內未實施出售或未完全實施出售,未實施出售部分經履行相關程序後予以註銷。

A股回購方案對公司的影分析
本次A股回購方案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亦不會對公司的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及研發能力產生不利影。A股回購方案實施後,公司的股權分佈仍符合上市條件。

A股回購方案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A股回購方案可能存在如下不確定性風險:
1. 若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本次A股回購方案的價格上限,可能導致本次A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的風險;
2. 公司在實施回購股份期間,受宏觀經濟調控、信貸政策收緊、臨時經?需要等因素影,致使A股回購方案所需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存在A股回購方案無法按計劃實施的風險;
3. 若公司生產經?、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存在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A股回購方案的風險;
4. 本次回購A股擬在披露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12個月後可以採用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或未全部出售的風險;未實施出售的部分將在履行相關程序後予以註銷;或
5. 若監管部門頒佈新的回購相關制度文件,本次A股回購方案存在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承董事會命
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劉建鋒
董事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洛陽市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劉建鋒先生、彭旭輝先生及闕朝陽先生(職工董事);非執行董事為林久新先生、蔣理先生及馬飛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王開國先生、顧紅雨女士及程鈺先生。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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