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北京燃气蓝天(06828):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披露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EIJING GAS BLUE SKY HOLDINGS LIMITED 北京燃氣藍天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28) 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披露 本公告乃由北京燃氣藍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11月4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已接納一家銀行(「銀行」)發出的融資函件(「融資函件」)之條款及條件,內容有關最高人民幣300,000,000元總額的非承諾性循環貸款融資(「該融資」)。該融資可按年續期,惟須經銀行定期審核。貸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期起最長為364日。 融資函件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其中包括)本公司須承諾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應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超過50%的股權。該融資應按銀行要求償還。銀行可隨時終止、取消、撤回或暫停該融資並要求立即償還所有未償還款項。 只要引致上市規則第13.18條所規定責任的情況繼續存在,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於其後的中期報告及年報中作出披露。 承董事會命 北京燃氣藍天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蔚齊 香港,2026年11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李蔚齊先生、吳海鵬先生、李憲寧先生及楊碩軒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高平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許劍文先生、徐慧敏女士及崔玉磊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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