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汇聚科技(01729):终止有关立景总供应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
1729 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終止有關立景總供應協議的持續關連交易 謹此提述匯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六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立景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景」)訂立的立景總供應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按立景集團不時要求的規格銷售該等產品,固定年期由二零二五年五月六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包括首尾兩日)。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訂立終止協議的理由 由於客戶對立景集團產品的需求出現變化,立景集團不再需要向本集團採購該等產品以為其客戶生產相關產品。因此,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日,本公司與立景訂立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據此,立景總供應協議自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日起將告終止(「終止」)。於終止後,立景總供應協議訂約方的一切權利及義務將告停止,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就立景總供應協議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惟終止不會影響與終止前已交付之該等產品相關的結算及質量保證。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終止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董事會認為,終止立景總供應協議不會對本集團的業務、營運或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於本公告日期,立景創新有限公司擁有立景48.06%的權益,且可控制立景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組成。立景創新有限公司(i)由王來喜先生(王來春女士的胞弟)擁有約56.34%的權益;及(ii)由景汕有限公司擁有約43.66%的權益,景汕有限公司由控股股東兼非執行董事王來春女士、控股股東王來勝先生(王來春女士的胞兄)及王來嬌女士(王來春女士的胞妹)分別擁有34%、33%及33%的權益。就此而言,立景為王來春女士及王來勝先生的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立景總供應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且終止協議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35條項下的公告規定。由於根據終止協議,任何一方均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款項,故終止協議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公告、申報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由於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行董事王來春女士於立景集團擁有實益權益,因此彼被視為於終止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並已就批准終止協議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王來春女士外,概無董事於終止協議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亦毋須就批准終止協議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承董事會命 匯聚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柯天然 香港,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四名執行董事柯天然先生、黃志權先生、莊桂榮先生及洪維澧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王 來春女士;及五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何顯信先生、陸偉成先生、陳忠信先生、陳潔芬女士及胡志遠博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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