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9:46:22 中财网
【19:48 久立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久立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至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现将股份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最高成交价约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约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2,640,43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33 卧龙电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卧龙电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8,由庞欣元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7月24日~2027年7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3.9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9%
累计已回购金额3,999.6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94元/股~29.1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2026年07月24日召开九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3元/股(含51.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7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2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01日至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09,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562,117,511股)的0.03%,成交的最高价格26.91元/股,最低价格22.9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477,9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9,4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562,117,511股)的0.09%,成交的最高价格 29.14元/股,最低价格 22.9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9,996,85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中国东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东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A股回购进展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发布日2026/3/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4月29日~2027年4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5亿元(含)~10亿元(不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1,451,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7%
累计已回购金额279,744,52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08元/股~4.0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6年第3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注销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含)。回购价格上限为5.0元/股,该价格未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从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35)。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10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5,670,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元/股,最低价为3.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1,73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81,451,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2元/股,最低价为3.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9,744,52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聚胶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胶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67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8)。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6年9月8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6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8.37元/股(含本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95,9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2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382,046.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长久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久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6/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6月22日~2027年6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6.1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9%
累计已回购金额650.2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27元/股~5.8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6.10元/股,回购期限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6.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购买的最高价为5.82元/股、最低价为5.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50.2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威尔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尔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10/1,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9月30日~2027年9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5.4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0%
累计已回购金额3,612.8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58元/股~27.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50元/股、最低价为25.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2.8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巍华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巍华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8/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8月12日~2027年8月11日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89.1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3%
累计已回购金额5,620.9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50元/股~14.8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9.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约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85元/股、最低价格为13.50元/股,已回购金额为5,620.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8 洽洽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洽洽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3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9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8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1%,最高成交价为19.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853,217.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8.03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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