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绿能(000875):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规定 (2026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 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 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 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 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 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发展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 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 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 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制定市值管理策略、监督策略执行情况、定期评估管理效果等,并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于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九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 体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市值管理计划的起草工作,协调执行市 值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 水平、舆情进行监测; (三)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十条 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统筹公司重大活动组织、对外关系协调, 强化督查督办与保密管理,保障公司治理规范与资本市场形象稳定。 规划与发展部(融合办公室):以价值成长为导向,统筹发展规 划与产业布局优化,培育新兴产业动能、推进优质项目落地,夯实市值长期增长逻辑。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完善人才发展与激励约束机制,强 化核心人才梯队建设与组织效能提升,为市值可持续增长提供组织与人才保障。 财务部:聚焦价值提升,统筹财务资源配置、经营效益改善、核 心指标优化与资本结构稳健,筑牢市值基本面支撑。 市场营销部:统筹市场价格策略优化与市场拓展,增强盈利韧性 与现金流贡献,夯实业绩支撑。 物资与燃料管理部:统筹物资、燃料全链条管理,优化供应链与 采购成本管控,推进集约化采购与精益化管理,强化煤炭市场研判与战略保供,严控物资与燃料成本,保障燃料稳定供应,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空间,助力经营价值提升。 氢能市场部:培育氢能产业价值增量,统筹氢能市场开发、产品 价值变现与绿色认证建设,打造市值增长新引擎。 科技与数智化部:赋能创新价值增值,统筹科技创新、核心技术 攻关、成果转化及数字化转型。 工程管理部:保障项目落地,统筹基建项目质量、进度、造价与 工程管控,确保项目高效投产。 氢能管理部:保障氢能产业运营价值兑现,统筹生产运行、设备 管理、能效提升与绿色低碳转型,支撑氢能板块业绩稳定释放。 火电部:夯实火电板块价值基础,统筹精益运营、产能高效释放、 成本管控与环保合规,保障火电业务盈利稳定与现金流贡献。 新能源部:培育新能源价值增长极,统筹新能源项目运营、效能 提升、技术管理与低碳发展,保障新能源板块业绩持续贡献。 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筑牢市值合规风控防线,统筹合规审查、内 控完善、风险预警与法律风险处置。 安全环保部:统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合规与低碳减排管理,保 障环境维度达标,防范负面舆情冲击。 审计部:强化价值可信保障,统筹经营审计与整改闭环,确保经 营成果真实可靠,维护资本市场公信力。 党建部(党委宣传办、工会办公室、直属党委):统筹价值传递 与声誉管理,负责品牌塑造、舆论引导、社会责任履行与治理成效宣传,营造良好资本市场舆论环境。 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强化廉洁风险防控与治理监督,保 障权力规范运行、防范违纪违规风险,维护公司治理公信力与资本市场信心。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 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战略协同。以战略规划目标为导向,按照系统思维、整体 推进、科学实施的方式,通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业务布局、推动创新发展等手段,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实现公司价值的稳步提升。 (二)经营提升。以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为 目标,紧扣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化提质增效,强化生产经营精细化管理,规范运营,保障生产经营稳健有序运行,稳步实施股权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夯实核心竞争力,以高质量经营治理推动公司长期价值提升。 (三)资本运作。围绕主业发展规划,主动研判并购重组、资产 处置、产业整合等资本运作机会,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目标,持续关注并购重组、发行股份等资本运作机会,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努力实现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持续提升。 (四)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 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筑牢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积极性,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助力公司优化经营成效并增强盈利能力,在创造内在价值的同时促进公司的市值管理。 (五)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实际经 营状况,适时制定并披露分红规划,在经营现金流、财务状况可承受前提下,积极研究中期分红可行性,通过灵活增加分红频次、科学优化分红节奏等举措,稳步提升分红率水平。强化股东回报,建立长线投资者稳定预期体系,引导市场形成长期价值投资理念,进而增强公司对长线资金的持续吸引力。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1.建立健全投资者沟通机制,常态化策划并组织业绩说明会、投 资者交流会、路演、机构调研等活动,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持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争取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 2.统筹搭建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官网、交易所互动易平 台、投资者专线、社交媒体等载体保持与投资者的持续交流,主动倾听、收集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3.积极构建与媒体、证券分析师及各类投资者的良性互动生态, 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市场关注度,维护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4.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专业培训,夯实 人员专业能力,全面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与运行效能; 5.做好投资者关系档案留存管理,常态化跟踪分析股东结构及持 股动态,发现异常情形及时按规定上报; 6.在投资者交流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谨言慎行,严守信息披 露底线,杜绝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七)信息披露。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除依法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还应当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自愿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 (八)股份回购。常态化跟踪公司估值水平,当公司股价显著低 估且财务条件具备时,及时研究股份回购可行性。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依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市值稳定。 (九)ESG管理。将 ESG理念融入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持续 健全 ESG治理体系,将 ESG关键绩效指标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主 动对标行业先进实践,持续改善 ESG绩效和评级表现,高质量编制 并发布年度 ESG报告,为投资者进行长期价值评估和投资决策提供 ESG参考。 (十)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将通过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适时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公司实施各项市值管理举措,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 决策与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 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 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应持续对公司市值、 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常态化监测,并结合公司经营、行业及资本市场相关情况进行预警。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需立即研讨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进行情况评估并适时采取相应市值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 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信息,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五条 当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 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在 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向投资者传递准确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说明 会、路演等多种方式,积极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与发展潜力,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与认同感; (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财务及经 营情况,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五)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单位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或本规定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造成损失的,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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