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盈健医疗(01419):(1) 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2) 建议重选董事;(3) 建议续聘核数师;(4)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及(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4:51:32 中财网
原标题:盈健医疗:(1) 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2) 建议重选董事;(3) 建议续聘核数师;(4)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及(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 閣下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商或註冊機構或其他代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uman Health Holdings Limited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19)
(1)建議發行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2)建議重選董事;
(3)建議續聘核數師;
(4)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
及
(5)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座香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02室召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34至第39頁。隨函附奉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閣下務請細閱通告,並儘快將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所印列之指示填妥並且儘快及無論如何須不遲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相關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撤回。

以本公司名義登記的庫存股份(如有)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並無投票權。為免生疑,就上市規則而言,以中央結算系統名義持有的庫存股份應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放棄表決。

頁次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1.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2. 建議發行新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 建議重選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4. 提名政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5. 提名委員會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6. 建議宣派末期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7. 建議續聘核數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8. 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 . . . . . . . . . . . . . . . . . . . 99. 股東週年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10.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11. 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12. 責任聲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13. 一般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附錄一 - 股份購回授權之說明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附錄二 - 建議重選董事之詳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附錄三 - 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隨附文件-代表委任表格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座香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
心12樓02室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股
東週年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34至第39頁
「組織章程細則」 指 本公司目前生效的第三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經不時修訂),而「細則」應指組織章程細則中之
細則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中央結算系統」 指 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設立及操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緊密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相同涵義
「本公司」 指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
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1419)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元,香法定貨幣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為確定本通函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組織章程大綱」 指 本公司目前生效的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經不時修訂)
「新組織章程細則」 指 本通函附錄三所載本公司第四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有關修訂乃對照聯交所網站所登載組織
章程細則的整合版本以標記方式顯示),擬由股東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及採納,以供本公司採納
「提名委員會」 指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不括香、澳
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0.01元之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登記持有人
「股份發行授權」 指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之一般及無條件授權,於相關期間行使本公司權力配發、發行及處理
數目不超過於通過有關普通決議案當日已發行股份
(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20%之新股份(括
再出售及╱或轉讓庫存股份)
「股份購回授權」 指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之一般及無條件購回授權,於相關期間行使本公司權力購回數目不超
過於通過有關普通決議案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
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之已發行及繳足股份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購守則」 指 香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庫存股份」 指 經不時生效之開曼群島法律法規及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許可下,本公司購回並以庫存方式持
有的股份(如有),就上市規則而言,括本公司購
回並持有或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以在聯交所出售的
股份,並具有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
方式修改)所賦予的涵義
「%」 指 百分比
Human Health Holdings Limited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19)
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主席兼行政總裁) P.O. Box 2681
彭麗嫦醫生 Grand Cayman KY1-1111
潘振邦先生 Cayman Islands
獨立非執行董事: 主要?業地點:
呂新榮博士 香
陳裕光先生 九龍九龍灣
陳希文先生 常悅道3號
企業廣場2期
12樓
敬啟:
(1)建議發行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2)建議重選董事;
(3)建議續聘核數師;
(4)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
及
(5)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1. 言
本通函主要旨在為 閣下提供有關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有關(其中括)(i)股份發行授權;(ii)股份購回授權;(iii)重選董事;(iv)續聘核數師;(v)本通函附錄三所載本公司第四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有關修訂乃對照聯交所網站所登載組織章程細則的整合版本以標記方式顯示),擬由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及採納,以供本公司採納;及(vi)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的決議案之資料。

2. 建議發行新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董事獲授予一般授權及擴大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股份及董事獲授予一般授權以購回股份。該等授權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失效。

普通決議案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以尋求股東批准:
(i) 授予董事股份發行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數目不超過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20%之新股份(括再出售及╱或轉讓庫存股份);
(ii) 授予董事股份購回授權,以購回數目不超過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之已發行及繳足股份;及
(iii) 待以上(i)及(ii)項普通決議案獲通過後,藉加入相當於本公司根據股份購回授權購回股份之數額,以擴大股份發行授權,惟有關擴大數目不得超過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普通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

該等一般授權將繼續有效,直至下列各項最早的日期為止: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之日;
(ii) 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任何適用法例所規定之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期限屆滿之日;或
(iii) 股東於股東大會上藉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之日。

按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379,552,233股股份計算及假設(i)批准股份發行授權及股份購回授權之決議案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及(ii)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直至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止期間並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任何股份,本公司可根據股份發行授權獲准配發及發行最多75,910,446股股份及根據股份購回授權購回最多37,955,223股股份。

如本公司在股份發行授權及╱或股份購回授權獲授出後進行股份合併或分拆,緊接該合併或分拆的前一日與後一日的可按(i)股份發行授權發行及╱或(ii)股份購回授權購回的股份最高數目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比必須相同。董事謹此表示彼等並無即時計劃根據股份購回授權購回任何股份或根據股份發行授權發行任何新股份。

根據上市規則,本公司須向 閣下提供對 閣下投票贊成或反對有關股份購回授權之決議案作出明智決定屬合理必要之所需資料。就此目的作出之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一。

3. 建議重選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會括三名執行董事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彭麗嫦醫生及潘振邦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呂新榮博士、陳裕光先生及陳希文先生。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3(3)條,董事有權不時及隨時委任任何人士為董事,以填補董事會臨時空缺或增加現行董事會席位。獲董事會委任以填補臨時空缺之任何董事之任期直至其獲委任後首個股東大會止,並於該股東大會上重選連任,而獲董事會委任以增加現行董事會席位之任何董事之任期僅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止,且屆時將合資格重選連任。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4(1)及第84(2)條,儘管組織章程細則有任何其他規定,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為數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如董事人數並非三(3)的倍數,則須為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之一之數目)須輪值退任,每位董事須至少每三年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一次。退任董事符合資格膺選連任及於其退任之大會上之整個會議期間繼續擔任董事。輪值退任的董事括(在有需要情況下確定輪值退任董事的數目)任何願意退任且不再膺選連任的董事。任何其他退任之董事將為自最近一次獲重選連任或委任計任期最長而須輪值退任的其他董事,倘有數位董事於同日出任或最近一次獲重選連任董事,除非彼等另行協定,否則將以抽籤方式決定將予退任的董事。董事會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3(3)條委任的任何董事將毋須計入釐定須輪值退任的指定董事名單或董事人數。因此:
(a) 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獲委任為董事並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指派為執行董事,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且符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為執行董事;及
(b) 陳裕光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且符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擬參與重選的董事詳情載於本通函附錄二。

4. 提名政策
本公司認可並重視董事會具備均衡技術、經驗及多元化觀點所帶來的裨益。鑒於提名委員會在確保董事會內部平衡方面擔當的重要角色以及為使選舉董事更聚焦及該提名政策載有提名個人出任董事的甄選程序。提名委員會可在本集團或人才市場等廣泛搜尋本公司董事人選,並應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以及評估本公司對新董事會成員的要求,當中應考慮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以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董事會技能表。提名委員會應搜集候選人的職業、學歷、職位、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其他職銜等情況,並徵求候選人對提名的同意。於根據作為本公司董事的任職條件審閱候選人的資歷後,提名委員會就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並於委任新董事之前向董事會提交相關資料。

5. 提名委員會推薦意見
提名委員會已根據上述提名政策評估重選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及陳裕光先生,並認為:
(a) 重選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為執行董事對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有所貢獻,尤其是彼作為本集團創辦人,以及憑藉彼於醫療行業管理方面的豐富經驗,彼將透過管理本集團整體業務發展及制定業務計劃為本集團作出貢獻;及
(b) 陳裕光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已為本公司服務逾九年。於評估陳裕光先生的重選資格時,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已考慮陳裕光先生對本公司的貢獻及服務,審閱其專業知識及專業資格,以確定陳裕光先生是否符合上述提名政策項下的甄選準則、其獨立性,以及董事會的整體架構、人數及組成,並從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董事會技能表的角度考量,特別是:
(i) 重選陳裕光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將對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有所貢獻,尤其是由於其在規劃及管理方面的豐富工作經驗,以及於聯交所其他上市公司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經驗;
(ii) 陳裕光先生並無與其他董事相互擔任對方公司董事職務或透過參與其他公司或團體與其他董事有任何重大聯繫,故其獨立判斷將不受影;(iii) 陳裕光先生已確認其獨立性,並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指引及根據有關指引條款屬於獨立;
(iv) 陳裕光先生於過去數年為董事會提供的服務中透過彼之獨立及具建設性的意見,為本公司戰略及政策的制訂作出了重大貢獻;
(v) 陳裕光先生於過去數年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已投入足夠時間並展現獨立非執行董事所需具備的素質;及
(vi) 陳裕光先生在規劃及管理方面的豐富經驗,具備應有的技能、專業知識以及定期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董事會會議及董事委員會會議並於會議上提供專業意見,讓本集團受益良多。

經考慮上述情況及多年來陳裕光先生角色和職責的獨立性,提名委員會認為陳裕光先生的長期任職不會有損其獨立性而影其作出獨立判斷,且彼之持續服務為本集團的管理及?運帶來了可觀的裨益與穩定性,故認為陳裕光先生具備獨立性並推薦陳裕光先生膺選連任。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董事會審議了有關在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退任董事及提名委員會推薦建議之事項。決議確認陳裕光先生仍符合上市規則所載之獨立性指引,並將繼續為董事會帶來寶貴經驗、專業知識及多元觀點,以促進董事會高效運作。

鑒於上文所述,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提名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名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及陳裕光先生,推薦彼等由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為董事。董事會認為彼等能為董事會帶來技術、知識及經驗,代表著不同年齡組別、學術及行業,因此能確保董事會組成之多元化。

6. 建議宣派末期股息
董事會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股份3.1仙(「末期股息」)。派付末期股息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方告作實。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得股東批准後,預計末期股息將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五日(星期二)或前後派發予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三)名列於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

7. 建議續聘核數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已審核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其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本公司核數師,且符合資格並願意重選連任。董事會建議續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任期至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薪酬。

本公司與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就截至二零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審核服務所協定的核數費用估計介乎1,920,000元至2,160,000元。

估計核數費用乃由本公司與核數師經審慎考慮及公平磋商後釐定,當中考慮(其中括)本集團的業務?運、預計審核範疇、預計審核時間表、預計涉及的核數師資源及所需審核專家水平,並計及本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知的事實及情況。

經考慮上述因素後,董事會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認為估計核數費用屬公平合理,並與建議審核委聘的範疇及要求相稱。

8. 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
董事會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旨在(其中括):(i)更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使其符合根據香法例第571AS章證券及期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將引入的最新法律及監管規定,以及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有關的其他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的建議相應修訂;及(ii)納入其他相應及整理性修訂,以在其認為合適及權宜的情況下更新或釐清組織章程細則的條文(統稱為「建議修訂」)。因此,董事會建議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以取代及摒除組織章程細則。因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而相對組織章程細則所產生的建議變動之全部條款,載於本通函附錄三。

股東務請注意,新組織章程細則以英文編製。新組織章程細則的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符,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公司有關香法律的法律顧問已確認,建議修訂及建議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符合上市規則的要求,且本公司有關開曼群島法律的法律顧問已確認,建議修訂並未違反開曼群島適用法律。本公司亦確認,對於聯交所上市公司而言,建議修訂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並無任何異常之處。

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實。

9. 股東週年大會
將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座香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02室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34至第39頁。隨函附奉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閣下務請將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所印列之指示填妥並於股東週年大會或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撤回。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概無股東須就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以本公司名義登記的庫存股份(如有)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並無投票權。為免生疑,就上市規則而言,待從中央結算系統撤回及╱或透過中央結算系統轉讓的庫存股份(如有)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並無任何投票權。

10.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為確定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本公司將由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首尾兩天括在內)暫停辦理股東名冊之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釐定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的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為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作登記。

為確定股東收取末期股息的權利,本公司將由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三)(首尾兩天括在內)暫停辦理股東名冊之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釐定股東收取末期股息的權利的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三)。為合乎資格收取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作登記。

11. 推薦意見
董事認為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其中括)(a)授出股份發行授權、股份購回授權及擴大股份發行授權;(b)重選退任董事;(c)續聘本公司核數師;及(d)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均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最佳利益,故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

12. 責任聲明
本通函根據上市規則載有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就本通函所載資料承擔全部責任。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資料於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通函或其所載任何陳述有所誤導。

13. 一般資料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除主席深信決議案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項,允許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所作之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所有決議案須以投票方式表決,且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結果公告將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humanhealth.com.hk公佈。庫存股份(如
有)持有人應就股東週年大會上須取得股東批准的事宜放棄投票。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陳健平
謹啟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附錄載有應聯交所要求須向股東呈報之有關建議向董事授予之股份購回授權之說明函件。

1. 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允許以聯交所為主要上市地之公司在若干限制之規限下(如下)於聯交所購回其股份:
(i) 公司建議購回之股份均為繳足股款股份;
(ii) 公司已事先向其股東寄發一份符合上市規則的說明函件;及
(iii) 其股東已藉普通決議案授予其董事特別批准或一般授權以進行該等購回,而該普通決議案已於公司正式召開及舉行之股東大會上通過。

2. 購回資金來源
任何用作支付購回之資金必須以根據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上市規則及開曼群島適用法例可合法撥作此用途之資金。本公司不得以現金以外之代價或聯交所不時規定的交易規則以外的結算方式在聯交所購回股份。

相對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即刊發最近經審核綜合賬目之日),於建議購回期間悉數行使建議股份購回授權可能會對本公司的?運資金及╱或資本負債比率產生重大不利影。

如董事行使股份購回授權會導致對董事不時認為適合本公司之?運資金及╱或資本負債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則董事不建議行使股份購回授權。

3. 購回原因
董事相信,由股東授予董事一般權力在市場上購回股份乃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最佳利益。該等購回,依據當時之市況及融資安排,或會增加本公司之資產淨值及╱或每股盈利,有關購回亦只會在董事相信有利於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時方會進行。

4. 股本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份數目為379,552,233股。

待批准股份購回授權之有關普通決議案獲通過後,及按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至股東週年大會期間並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任何股份之基準下,董事將獲授權購回最多37,955,223股股份,相當於股東週年大會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

5. 董事之承諾
董事將根據上市規則及開曼群島之適用法例行使股份購回授權。

6. 收購守則之影
倘因根據股份購回授權購回股份,而導致股東於本公司之投票權所佔權益比例有所增加,則該項增加將被視為就收購守則而言之收購事項。因此,一名股東或一組一致行動(定義見收購守則)股東可取得或鞏固本公司之控制權(視乎股東權益增幅而定)及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就董事所知,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即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彭麗嫦醫生及Treasure Group Global Limited)擁有本公司權益合共259,196,286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68.29%。

倘董事悉數行使根據股份購回授權擬授出之權力購回股份,控股股東股權合共將增加至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份數目約75.88%。該增加將不會導致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之任何責任。

倘行使股份購回授權會導致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及╱或導致公眾股東持有之股份總數低於聯交所規定的指定最低百分比,則董事不建議行使股份購回授權。

7. 董事、彼等之緊密聯繫人及核心關連人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並無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目前有意在建議股份購回授權獲股東批准後,向本公司出售股份。本公司並無接獲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通知,彼目前有意在本公司獲授權購回股份時向本公司出售股份且彼已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其持有之任何股份。

8. 本公司購回股份
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並無購回股份(不論是否在聯交所進行)。

9. 股價
股份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過去十二個月各個月份在聯交所買賣的每股最高及最低價格如下:
最高 最低
元 元
二零二五年
十月 0.91 0.83
十一月 0.87 0.81
十二月 0.86 0.79
二零二六年
一月 0.83 0.79
二月 0.84 0.81
三月 0.85 0.8
四月 0.84 0.81
五月 0.81 0.77
六月 0.8 0.72
七月 0.79 0.72
八月 0.8 0.73
九月 0.77 0.74
十月(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0.795 0.755
10. 庫存股份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

倘本公司根據股份購回授權購回股份,本公司可根據購回相關時間的市況及本集團的資本管理需要註銷該等購回股份或將其作為庫存股份持有。本公司持有的庫存股份僅在董事認為再出售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時,才會在市場上再出售,惟須遵守股份購回授權,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組織章程細則及開曼群島法例。

對於任何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以待在聯交所再出售的庫存股份,本公司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不會行使任何股東權利或收取任何權益,因為如果這些股份是以本公司本身名義登記為庫存股份,有關股東權利或權益將依照適用法律暫停。這些措施括,董事會批准的以下事項:(i)本公司不會或須敦促其經紀商不得就其存放於中央結算系統的庫存股份向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發出任何在股東大會上投票的指示;及(ii)如派付股息或作出分派,本公司將在相關股息或分派的記錄日期之前,從中央結算系統提取庫存股份,並以本身名義將其重新登記為庫存股份或將其註銷。

11. 一般事項
說明函件及股份購回授權項下的建議股份購回均無任何異常之處。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之董事之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前稱陳建平)(「陳健平先生」),62歲,本集團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彼為本集團創辦人並自當時帶領本集團於私?醫療行業開展業務逾29年。彼負責管理整體?運及發展及制定本集團整體業務計劃。於本年報日期,陳健平先生於本集團各成員公司(領健(亞洲)有限公司、Win Ocean Limited、祐德牙醫診所有限公司、Champion Max Global Limited、君明國際有限公司及盈健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除外)擔任董事職務。

陳健平先生於二零零八年八月獲得南澳洲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陳健平先生獲委任多項公職,為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海外聯誼會副會長、香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九龍樂善堂副稽核、醫療輔助隊長官聯會副主席、香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副會長、攜手扶弱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香房地產協會副會長、香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

陳健平先生於二零二二年獲香特別行政區頒發的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以表彰彼於社區服務方面的貢獻。

陳健平先生乃本集團首席醫務總監兼執行董事彭麗嫦醫生的丈夫及本集團首席?運總監兼執行董事潘振邦先生的舅父。

陳健平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獲委任為董事並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指派為執行董事。陳健平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執行董事服務協議,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三個月事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彼之委任須根據組織章程細則至少每三年輪值退任一次並由股東重選連任。彼作為本集團行政總裁享有年度薪酬4,914,000元及績效花紅,此乃由董事會經參考彼之責任及職責、經驗、市場標準、當前市況及本集團之表現而釐定。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健平先生被視為於259,196,286股股份中擁有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其中,6,850,000股股份由其作為實益擁有人持有,而252,346,286股股份由Treasure Group Global Limited(一間由陳健平先生及彭麗嫦醫生分別擁有50%及50%的公司)持有。陳健平先生為Treasure Group Global Limited的董事。

陳健平先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最近三年內,並無於其他香或海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除上文所披露外,陳健平先生沒有於本集團擔任任何職位以及與任何董事、本集團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裕光先生(「陳裕光先生」),74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分別於一九七四年五月及一九七七年十月獲得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社會及政治學學士學位及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及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榮膺嶺南大學名譽院士殊榮。

彼曾於香及加拿大多個政府機構任職專業城市規劃師,擁有廣泛的規劃及管理經驗。

陳裕光先生現為香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及榮譽主席,亦為香管理專業協會資深會員。過往,陳裕光先生個人曾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及二零零三年獲香商業獎頒授「香商業傑出管理獎」及香董事學會頒授「傑出董事獎」之殊榮。

下表載列陳裕光先生於最近三年於香上市公司的過往及現任董事職位情況:公司 股份代號 職位 任期
大家樂集團有限公司 00341 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一二年四月
星光集團有限公司 00403 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一九九三年一月
互太紡織控股有限公司 01382 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零七年三月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 00417 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一零年八月稻香控股有限公司 00573 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零七年三月
現代牙科集團有限公司 03600 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本公司已與陳裕光先生訂立委任書,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為期三年,並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事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彼之委任須根據組織章程細則至少每三年輪值退任一次並由股東重選連任。陳裕光先生有權收取年度董事袍金180,000元,乃由董事會參考其職務及責任以及當時市況釐定。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裕光先生已為董事會服務超過9年,董事會認為,陳裕光先生透過彼之獨立及具建設性的意見,為本公司戰略及政策的制訂作出了重大貢獻。

陳裕光先生擁有規劃及管理的豐富經驗,具備應有的技能、專業知識以及定期出席及積極參與董事會會議及董事委員會會議並於會議上提供專業意見,讓本集團受益良多。

經考慮上述情況及多年來陳裕光先生角色和職責的獨立性,董事會認為陳裕光先生的長期任職不會有損其獨立性而影其作出獨立判斷,且彼之持續服務為本集團的管理及?運帶來了可觀的裨益與穩定性。

陳裕光先生確認(i)彼已滿足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標準;(ii)彼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並無過往或現時的財務或其他利益或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聯;及(iii)於彼重獲委任時期,並無可能會影其獨立性的其他因素。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裕光先生並無於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外,陳裕光先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最近三年內,並無於其他香或海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陳裕光先生沒有於本集團擔任任何職位以及與任何董事、本集團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除上文所披露外,建議重選之董事確認,並無有關彼等重選連任之其他事宜須提呈股東注意,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

附錄載列對組織章程細則的建議修訂,並以標記方式列示以便參考。

公司法(經修訂)
股份有限公司
Human Health Holdings Limited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之
第三四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根據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採納)公司法(經修訂)
股份有限公司
Human Health Holdings Limited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之
第三四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根據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採納)詮釋
2. (1) 本細則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表第一欄所列詞彙各自具有第二欄相對所載涵義。

「核准證券登記 證監會不時頒佈生效的核准證券登記機構操守守則,機構守則」 並括其任何修訂,以及任何隨之納入、補充或取代
該守則的其他守則或指引。

「核准證券登記 香法例第571AT章證券及期貨(核准證券登記機構)機構規則」 規則,經不時修訂。

「經認證訊息」 具有無紙證券市場規則所賦予的涵義,惟該訊息可涉及所有屬訂明證券的股份,而不僅限於參與證券。

「去實物化」 由有紙形式轉換為無紙形式(去實物化應據此解釋)。

「香結算」 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股東名冊 於香備存之股東名冊分冊。

分冊」
「通告」 書面通告(除細則另有特別聲明及進一步界定外)及,
如文義所需,亦括本公司根據細則或依據適用法律
法規(括上市規則及╱或具規管權的機構的規則)所
須送達、發出或給予的任何其他文件(括上市規則所
賦予涵義的任何「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
通訊」)或通訊。為免生疑問,通告可以實體或電子形
式提供。

「本公司核准證券 核准證券登記機構使用其提供的任何設施(尤其括登記機構的運 證明及轉讓股份法定所有權或發送及接收經認證訊息
作規則」 的任何設施)的運作規則(無論其名稱為何)。

「股東名冊」 存置於開曼群島或開曼群島以外地區(由董事會不時
決定)的股東主要名冊及任何股東分冊(如適用)(括
但不限於香股東名冊分冊)。

「有關期間」 自本公司任何證券首次在香聯交所上市之日至該
等證券不再如此上市之日的前一日(含該日)止之期間
(惟就本定義而言,即使該等證券的上市在任何時間
因任何理由及於任何期間被暫停,仍應視為已上市)。

「重新實物化」 由無紙形式轉換為有紙形式(重新實物化應據此解釋)。

「證監會」 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券及期貨條例」 不時生效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當時生效之任何修訂或重新頒佈(括隨之納入或將其
取代之其他各項法律或附屬法例)。

「庫存股份」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無紙證券市場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制定的證券及期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 規則(第571AS章)。

(2) 於本細則內,除非主題或內容與該解釋不相符,否則:
(m) 對電子設備的提述,括但不限於網址、網絡研討會、網絡廣播、視頻或任何方式的電話會議系統(電話、視頻、網絡或其他);及
(n) 倘股東為法團,該等細則中對股東的任何提述,如文義規定,應指該股東正式授權的代表;及。

(o) 於本細則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賦予的涵義或所載的描述:
(i) 核准證券登記機構;
(ii) 有紙形式;
(iii) 訂明證券;
(iv) 無紙形式;
(v) 無紙證券登記及轉讓系統,
而以下詞彙具有無紙證券市場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i) 除牌過程中的去實物化要求;
(ii) 參與證券;
(iii) 指定要求;及
(iv) 系統成員。

(p) 本細則所指之所有投票權,均不括庫存股份所附帶之投票權。

股本
3. (1) 本公司股本於細則生效日拆分為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

(2) 在公司法、本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上市規則及╱或任何具規管權的機構的規則(如適用)規限下,本公司有權購買或以其他方式購入其本身股份,而有關權力應由董事會按其絕對酌情認為適當的條款及條件行使,而就公司法而言,董事會決定之購買方式須被視為已獲細則授權。本公司據此獲授權自股本中或根據公司法為此目的而可動用的任何其他賬戶或資金支付款項。在公司法、上市規則及╱或任何具規管權的機構的規則規限下,本公司進一步獲授權可將任何回購、贖回或交還的股份作為庫存股份持有,而無需董事會就每次情況作出單獨決議。

(4) 董事會可以接受任何繳足股份無償的交回。由本公司購回、贖回或交還本公司的股份可予註銷。

變更權利
附錄3
10. 公司法規限下且不違反細則第8條情況下,任何股份或任何類別的股份當時附有15
的一切或任何特別權利可(除非該類別股份的發行條款另有規定)經由該類股東投票權不少於四分之三的股份持有人書面批准,或經由親自(或如任何股東為法團,由其委派正式授權代表出席)及╱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並進行表決的該類股份的持有人在另行召開的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批准,不時(無論本公司是否正進行清盤)予以變更、修訂或廢除。細則中關於本公司股東大會的規定經必要的修訂後,適用於所有該等另行召開的股東大會,除:
附錄3
(a) 大會(續會除外)所需的法定人數為最少持有或由受委代表持有該類已發行15
股份(庫存股份除外)三分之一的兩位人士(若股東為法團,則其正式授權代表),而在任何續會上,兩位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之持有人(若股東為法團,則其正式授權代表)(不論其所持股份數目若干)即可構成法定人數;及(b) 該類別股份的各持有人每持有一股該類別股份可獲一票投票權;及。

(c) 為免生疑問,股份不會僅因其以有紙形式或無紙形式持有而構成一個獨立類別。

股票
16. 每張任何發出的股票均須可蓋有鋼印或鋼印的摹印本或印上鋼印,並須標明數目及類別及其相關的特定股份數目(若有)及就此繳足的股款,以及按董事可能不時決定的方式作出其他規定。股票如需蓋有或壓印本公司的鋼印,則必需有董事授權或由具有法定授權的適當職員簽立(除非董事另有決定)。發出的股票概不能代表多於一個類別的股份。董事會可議決(無論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任何有關股票(或其他證券的證書)上的任何簽名無須為親筆簽名而可以某類機印方式加蓋或加印於該等證書上。本細則於第17A條及第21E條的規限下適用。

17. (1) 如若干人士聯名持有股份,則本公司無須就此發出一張以上的股票,而向該等聯名持有人的其中一位送交股票即已作為充分交付股票予各聯名持有人。

(2) 如股份以兩位或以上人士名義登記,則於股東名冊內排名首位的人士就接收通告及(在本細則規定下)有關本公司的全部或任何其他事項(轉讓股份除外)而言,將視為該股份的唯一持有人。本細則於第17A條及第21E條的規限下適用。

17A. (a) 本細則適用於屬參與證券且並非處於除牌過程中的股份,直至該等股份不再屬參與證券為止;並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另行允許或要求的規限下適用。

(b) 自股份成為參與證券當日(參與日期)(括該日),本公司將不會就任何該等股份發出證書。

(c) 為免生疑問,(b)段在以下情況下適用(但不限於):(i)於股份的任何發行、配發、轉讓、傳轉、合併或拆細後,倘該發行、配發、轉讓、傳轉、合併或拆細於參與日期或之後在香股東名冊分冊登記;或(ii)倘股份持有人因任何理由要求更換股份的現有證書,而該補發證書並非於參與日期前發出。

(d) 本細則不影本公司於參與日期前就任何股份所發出且未註銷的任何證書的效力。

18. 於配發股份後,作為股東記入本公司股東名冊的每位人士須有權免費就所有該等任何一類股份獲發一張股票,或就首張以後的每張股票支付董事會不時決定的合理實際開支後就一股或多股股份獲發多張股票。所有以有紙形式持有的股票,須當面交付或以郵遞方式寄往有權獲得該證書的股東,地址為股東名冊所記錄的該股東登記地址。本細則於第17A條及第21A條的規限下適用。

19. 股票或會須於公司法規定或指定證券交易所不時決定(以較短為準)配發或(本公司當時有權拒絕登記且並無登記於股東名冊的轉讓除外)向本公司遞交轉讓文件後的相關時限內發行。本細則於第17A條及第21A條的規限下適用。

20. (1) 於每次任何轉讓股份後,轉讓人所持股票須一併予以放棄以作註銷而即時作相應註銷,並在第17A條及第21A條的規限下,向該等股份的承讓人發出新股票,有關費用載於本細則第(2)段。若所放棄股票中所載股份的任何部分由轉讓人保留,則需由轉讓人向本公司支付上述費用後,將就餘下股份向其發出新股票。

(2) 上文第(1)段所指費用應為不高於指定證券交易所或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守則(視情況而定)不時所決定有關最高款額的數額,且董事會可隨時就有關費用決定較低款額。

21. 若股票遭損壞或塗污或聲稱已遺失、失竊或銷毀,於股東提出要求及支付有關費用(指定證券交易所可能決定的應付最高款額或董事會可能決定的較低數額)後,並須符合有關證據及賠償保證的條款(如有),以及支付本公司於調查該等證據及準備董事會認為合宜的賠償保證時的成本或合理實付開支,及就損壞或塗污而言,向本公司遞交原有股票,本公司可向有關股東發出代表相同數目的新股票。就已發出認股權證,除非董事並無合理疑問地信納原有認股權證已遭銷毀,否則不會發出新的認股權證,以取代原已遺失。本細則於第21A條的規限下適用。

21A. (a) 本細則適用於屬參與證券且並非處於除牌過程中的股份,直至該等股份不再屬參與證券為止;並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另行允許或要求的規限下適用。

(b) 倘就股東股份發出的證書出現破損、損壞、遺失或銷毀,且於股份成為參與證券當日前並無發出補發證書:
(i) 股東無權就同一股份獲發補發證書;及
(ii) 在(c)段的規限下,股份可改為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進行去實物化。

(c) 倘股東股份所屬證書出現破損、損壞、遺失或銷毀,則除非股東已遵守董事就證明、彌償及支付合理費用所決定的條件,否則股份不得進行去實物化。

以無紙形式發行新股份、去實物化及重新實物化
21B. 第21C及21D條適用於屬參與證券且並非處於除牌過程中的股份,直至該等股份不再屬參與證券為止;並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另行允許或要求的規限下適用。

21C. 於股份成為參與證券當日或之後發行的任何股份,將以無紙形式發行,且不會就其發出任何證書。

21D. (a) 自股份成為參與證券當日(括該日),以有紙形式持有的股份可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進行去實物化。

(b) 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可就股份的去實物化向股份持有人及╱或承讓人收取合理去實物化費用(不超過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守則所訂明的任何適用上限)。無論去實物化是由本公司發或由持有人或承讓人要求,均可收取該費用。

21E. (a) 倘股份屬參與證券,則本細則適用。

(b) 以無紙形式持有的股份可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進行重新實物化。

(c) 於任何重新實物化後,本公司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股份獲重新實物化的各股東免費就該等股份發出無紙證券市場規則所規定的股票數目。

(d) 倘多於一名人士持有一股股份,則僅可就該股份發出一張證書。

股東名冊
43. (1) 本公司須存置一份或多份股東名冊,並於其內記入下列資料,即:(2) 本公司可存置一份海外或本地或居於任何地方的其他股東名冊分冊,而董事會於決定存置任何有關股東名冊及其存置所在的過戶登記處時,可訂立或修訂有關規例。於有關期間內,本公司須在香備存其主要股東名冊或香股東名冊分冊。

附錄3
44. 股東名冊及股東名冊分冊(視乎情況而定)須於?業時間內至少兩(2)小時在辦事20
處或按照公司法存置名冊的其他地點免費供股東查閱;或供已繳交最高費用2.50元或董事會規定的有關較少金額的任何其他人士查閱或(如適用)在過戶登記處供已繳交最高1.00元或董事會規定的有關較少金額的人士查閱。於任何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指定報章或其他任何報章以廣告方式,或以指定證券交易所接納的任何電子方式發出通知後,就整體或任何類別股份而言,股東名冊(括任何海外或本地或其他股東名冊分冊)整體或就任何類別的股份可在董事會釐定的時間或期間暫停開放,惟每曆年合共不得超過三十(30)日。惟股份屬參與證券,本細則須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的規限下適用。

44A. 第44A至44D條適用於屬訂明證券的股份,只要該等股份屬訂明證券;並就香股東名冊分冊中與該等股份有關的部分適用。

44B. (a) 本公司將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備存香股東名冊分冊,並在其中載入該等規則所規定須載入的事項。

(b) 倘任何股份以無紙形式發行或進行去實物化,該股份將在香股東名冊分冊中記錄為以無紙形式持有;除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外,該記錄不得修改或移除。

44C. (a) 香股東名冊分冊中的記項具有無紙證券市場規則所規定的證據價值及其他效力。

(b) 香股東名冊分冊中與股份持有人有關的任何記項的變更,須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及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守則通知持有人。

44D. 任何人士可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查閱、複製及要求獲提供香股東名冊分冊中的記項副本。

股份轉讓
46A. (a) 本細則適用於股份,只要該等股份屬訂明證券且並非正在進行除牌;以及惟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另有准許或規定除外。

(b) 自股份成為參與證券當日(括該日),該等股份可按以下方式轉讓:(i)倘轉讓人以有紙形式持有股份-通過符合細則第46條及無紙證券市場規則的轉讓文件;及(ii)倘轉讓人以無紙形式持有股份-通過轉讓人及承讓人提出符合無紙證券市場規則的指明要求。

(c) 儘管有第(b)(ii)段的規定,倘董事信納以指明要求方式轉讓並非合理切實可行,則轉讓人以無紙形式持有的股份可通過轉讓文件轉讓。

(d) 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可就登記任何轉讓文件、指明要求或其他與任何股份的所有權有關或影其所有權的文件收取合理費用(不得超過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守則所規定的任何適用上限)。

47. 書面轉讓文件須由轉讓人及承讓人雙方或其代表簽署(只有董事會在認為適合的情況下有權酌情豁免承讓人簽署轉讓文件)。在不影上一條細則的規定下,在一般情況或特殊情況下,董事會亦可應轉讓人或承讓人的要求,接受機印方式簽署的轉讓文件。在股份承讓人登記於股東名冊前,轉讓人仍得視為股份的持有人。

本細則概無妨礙董事會確認獲配發人以某一其他人士為受益人放棄獲配發或臨時配發的任何股份。

48. (1) 在細則第49A條規限下,董事會可全權酌情且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拒絕登記將未繳足股份轉讓予其不認可的人士或根據股份獎勵計劃發行而其轉讓仍受限制的股份轉讓,此外,董事會並可(在不損及上述一般性的情況下)拒絕登記將任何股份轉讓予多於四(4)位的聯名股份持有人或本公司擁有留置權之未繳足股份的轉讓。

(4) 除非董事會另行同意(該協議可能按董事會不時全權酌情決定的條款及條件作出,且董事會(無須給予任何理由)可全權酌情作出或收回該協議),否則不可將股東名冊的股份轉至股東名冊分冊或在細則第46A條規限下,將股東名冊分冊的股份轉至股東名冊或任何其他股東名冊分冊。與其他股東名冊分冊的股份有關之所有轉讓文件及其他所有權文件須提交有關過戶登記處登記,而與股東名冊的股份有關之所有轉讓文件及其他所有權文件則須提交辦事處或按照公司法存置股東名冊的其他地區登記。

49. 在不限制上一條細則的一般性情況下及在細則第49A條規限下,董事會可拒絕確認任何轉讓文件,除非:-
(c) 轉讓文件連同有關任何股票及董事會合理要求以證明轉讓人有權轉讓股份之憑證(及如轉讓文件由其他人士代表簽署,則須同時送交授權該人士的授權書)一併送交辦事處或依照公司法存置股東名冊的其他地點或過戶登記處(視乎情況而定);及
49A. 董事會可拒絕登記股份轉讓:
(a) 倘股份以有紙形式存在,且發出指明要求;
(b) 倘股份以無紙形式存在,且(i)指明要求並非按照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運作規則發出;或(ii)在細則第46A (c)條規限下,提交轉讓文件;
(c) 倘董事會根據細則第53A條有權如此行事;或
(d) 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規定的任何其他理由。

倘細則第46A條適用,而董事會拒絕登記股份轉讓,拒絕通知須在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守則所指明的有關期限內發送予轉讓人及承讓人。

股份繼承
53. 因股東身故或破產或清盤而有權擁有股份的任何人士於出示董事會可能要求的所有權證據後,可選擇成為股份持有人或提名他人登記為股份的承讓人。若其選擇成為持有人,則須以書面通知本公司過戶登記處或辦事處(視乎情況而定),以令其生效。若其選擇他人登記,則須(a)以該人士為受益人執行股份轉讓或(b)倘細則第46A條適用並如此准許,就此發出指明要求。本細則有關轉讓及登記股份轉讓的規定須適用於根據細則進行的上述通知或轉讓,如同該股東並無身故或破產該繼承並未發生,及該通知或轉讓乃由股份持有人於繼承發生前作出該股東簽署。

53A. (a) 本細則適用於股份,只要該等股份屬參與證券且並非正在進行除牌;以及惟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另有准許或規定除外。

(b) 董事會可拒絕登記股份轉讓或繼承:(i)股份以有紙形式存在,且就有關該股份及與該股份由同一證書涵蓋的任何其他股份提出的去實物化要求未獲接獲;或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遭拒絕;(ii)股份因本公司發其去實物化程序而以無紙形式存在,且有關該去實物化程序應付的去實物化費用仍未繳付;或(iii)股份的轉讓人、承讓人或繼承人(倘適用)並非由本公司核准證無法聯絡的股東
55. (1) 在不損及本公司根據本細則第(2)段的權利下,若有關支票或付款單連續兩次不獲兌現(及如屬電子資金轉賬,則未能成功進行或遭拒絕),則本公司可停止郵寄股息權益支票或股息單或停止進行電子資金轉賬。然而,本公司有權於有關支票或付款單首次出現未能送遞而遭退回(及如屬電子資金轉賬,則未能成功進行或遭拒絕)後,即時停止郵寄股息權益支票或股息單。

(3) 為令任何有關出售生效,董事會可授權某一人士轉讓上述股份,而由或代表該人士簽署或以其他方式簽立的轉讓文件或所發出的指明要求(倘適用)的效力等同於由登記持有人或因股份繼承而獲有權利的人士所簽立之轉讓文件,且買家無須理會購買款項的運用情況,其就該等股份的所有權概不會因出售程序不合規則或不具效力而受影。任何出售所得款項淨額將撥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於收訖該款項淨額後,即欠負該前股東一筆相等於該項淨額的款項。概不會就該債項設立信託,亦不會就此支付利息,而本公司無須對自所得款項淨額(可用於本公司業務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用途)中賺取的任何款項作出交代。即使持有所出售股份的股東身故、破產或出現其他喪失法律能力或行事能力的情況,有關本細則的任何出售仍應為有效及具效力。

股東大會
58. 董事會可於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時候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任何一位或以上於遞呈要求當日持有不少於本公司繳足股本(具本公司股東大會之投票權(庫存股份除外))十分之一的股東於任何時候有權透過向本公司董事會或秘書發出書面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處理有關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項或決議案及╱或向本公司股東大會的議程添加決議案;且該大會應於遞呈該要求後兩(2)個月內舉行。若於遞呈當日二十一(21)日內,董事會未有開展召開有關大會之程序,則遞呈要求人士可自發僅於一個地點(即主要會議地點)召開實體會議,而遞呈要求人士因董事會之缺失而合理產生的所有開支應由本公司向遞呈要求人作出償付。

股東大會通告
59. (1) 股東週年大會須發出不少於二十一(21)個完整日之通知召開。所有其他股東大會(括股東特別大會)須發出不少於十四(14)個完整日之通知召開,惟倘上市規則許可且符合下列情況時,依據公司法,股東大會可於較短之通知期限發出通知召開:
(2) 通告須註明(a)會議時間及日期;(b)(除線上會議外)會議地點及(如董事會根據細則第64A條釐定一個以上會議地點)主要的會議地點(「主要會議地點」);(c)(若股東大會以混合會議或線上會議形式召開)通告應載有相應說明,以及供以電子方式出席及參與會議所用的電子設備詳情,或本公司將於會議前將於何處提供有關詳情;及(d)將在會議上考慮的決議詳情。召開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亦須註明上述資料,並須載有一項聲明,指明股東委任受委代表的權利,以及根據細則第66條施加的任何受委代表人數上限。各股東大會的通告須寄發予所有股東、因股東身故或破產或清盤而獲得股份的所有人士及各董事及核數師,除按照本細則或所持股份的發行條款規定無權收取本公司該等通告外。

投票
66. (1)在任何股份根據或依照本細則的規定而於當時附有關於表決的特別權利或限制規限下,於任何按股數投票表決之股東大會上,每位親身出席股東或其受委代表,凡持有一股繳足股份(除非催繳或分期付款前繳足或入賬列作繳足股款就上第13 39(4)章
述目的而言將不被視為繳足股份),可投一票。提呈大會表決的決議將以按股數投票方式(括使用選票或投票紙或選票單或以電子方式投票)表決,而如屬實體會議,則僅大會主席可真誠准許就純粹與一個程序或行政事宜有關的決議以舉附錄3
手方式表決,在該情況下,每位親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股東均可投一票,只有19
當身為結算所(或其代名人)的股東委派多於一位受委代表時,如此委任的受委代表無權就該決議案進行舉手表決,並僅可就其獲委任的受委代表所涉及的每股股份投票。屬個別人士的股東所委任的受委代表人數,無論如何不得超過2名。

則每位受委代表於舉手表決時可投一票。就本細則而言,程序及行政事宜指(i)並無列入股東大會議程或本公司可能向其股東發出的任何補充通函;及(ii)涉及主席維持會議有序進行的職責及╱或令會議事項獲適當有效處理,同時讓全體股東均有合理機會表達意見。不論以舉手或投票方式表決,均可由董事或大會主席決定以電子或其他方式投票。

委任代表
附錄3
76. 委任代表的文件須採用董事會決定的格式,倘未有作出有關決定,則由委任人或18
其正式書面授權人親筆書面簽署,或如委任人為法團,則須蓋上公司鋼印或由高級人員或正式有權簽署授權人簽署。委任代表文件本意由高級人員代表法團簽署,除非出現相反的情況,否則該高級人員已獲正式授權代表法團簽署代表委任文件,而無須提供進一步的事實證據。倘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該文件可載於電子通訊內,由委任人或代表委任人提交,或(在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施加的任何限制的規限下)為符合細則第160B條所述的可歸屬予收件人且以其為收件人的經認證訊息由高級人員、授權人或其他有權簽署人士簽署。委任代表文件本意由高級人員代表法團簽署,除非出現相反的情況,否則該高級人員已獲正式授權代表法團簽署代表委任文件,而無須提供進一步的事實證據。

77A. 根據委任代表文件作出的委任可由或代表給予該文件的人士,或代表該人士送達本公司的書面通知予以撤銷。在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施加的任何限制的規限下,該通知可以符合細則第160B條所述的可歸屬予收件人且以其為收件人的經認證訊息方式發送。撤銷委任的通知僅在下列情況下送達本公司方可生效:(a)就股東大會或延會而言,於舉行該大會或延會的指定時間最少48小時前送達;及(b)就於要求進行投票表決後超過48小時方進行的投票表決而言,於進行該投票表決的指定時間最少24小時前送達。

鋼印
130. (1)本公司應按董事會決定設置一個或以上鋼印。就於本公司所發行證券的設立或證明文件上蓋章而言,本公司可設置一個證券鋼印,該證券鋼印為本公司鋼印的複制本另在其正面加上「證券」字樣或是屬於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形式。董事會應保管每一鋼印,未經董事會授權或董事委員會為此獲董事會授權後作出授權,不得使用鋼印。在本細則其他規定的規限下,在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下,凡加蓋鋼印的文書須經一位董事及秘書或兩位董事或董事會委任的其他一位或以上人士(括董事)親筆簽署,除就本公司股份或債權證或其他證券而發出的任何證書而言,董事會可藉決議決定該等簽署或其中之一獲免除或以某些機械簽署方法或系統加上。凡以本細則所規定形式簽立的每份任何文書應視為事先經董事會授權蓋章及簽立。

銷毀文件
132. (1) 本公司有權在以下時間銷毀以下文件:
(a) 就任何已被註銷的股份所發出的股票可在註銷日期計一(1)年屆滿後任何時間銷毀;
及現為本公司的利益訂立一項不可推翻的推定,即登記冊中宣稱根據任何如上所述銷毀的文件作出的每項記載均為妥善及適當地作出,每份任何如上所述銷毀的股票均為妥善及適當銷毀的有效股票,每份如上所述銷毀的轉讓文書均為妥善及適當登記的有效文書,每份根據本條銷毀的其他文件依照本公司簿冊或記錄中記錄的文件詳情均為有效的文件,前提是:(1)本細則的上述規定只適用於本著善意及在本公司未有獲明確通知該文件的保存與申索有關的情況下銷毀的文件;(2)本細則的內容不得詮釋為於上述日期之前銷毀任何上述文件或在上述第(1)項的條件未獲滿足的任何情況下而對本公司施加任何責任;及(3)本細則對銷毀任何文件的提述括以任何方式處置文件。

股息及其他付款
139. 應以現金付予股份持有人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項,可以支票或付款單的方式寄往股份持有人的登記地址,或如為聯名持有人,則寄往股東名冊有關股份排名最前的股東的登記地址,或持有人或聯名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的地址。除股份持有人或聯名持有人另有指示外,所有支票或付款單須支付予有關的股份持有人或有關股份聯名持有人在股東名冊排名最前,郵誤風險由彼等承擔,而當付款銀行支付支票或付款單後,即表示本公司已經付款,儘管其後可能發現該支票或付款單被盜或其上的任何加簽屬假冒。兩位或多位聯名持有人其中任何一人可就應付有關該等聯名持有人所持股份的股息或其他款項或可分派資產發出有效收據。為免生疑問,應以現金支付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項,亦可按董事決定的條款及條件,以電子資金轉賬方式支付。

資本化
145A. 在必要的範圍內,倘無法以其他方式切實可行地計算,董事可作出安排,就股東以有紙形式持有的股份部分及以無紙形式持有的股份部分,分別計算股東的權利。

通知
158. (1) 任何通知或文件(括根據上市規則獲賦予的涵義之內的任何「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不論是否由本公司根據細則提交或發出,均應屬書面形式或是經由電報、電傳或傳真傳輸的信息或其他電子傳輸或電子通訊形式,且任何有關通知或文件可通過以下方式提交或發出:
160A. 在不限制細則第158條至160B條的前提下,惟在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施加的任何限制的規限下,本公司向任何股份持有人或承讓人送達或提供的任何文件;及任何股份持有人或承讓人向本公司送達或提供的任何文件,均可以經認證訊息方式送達或提供。

160B. 倘根據無紙證券市場規則,訊息可歸屬於發送或提供該訊息的人士;及接收該訊息的人士為該訊息的收件人,則無紙證券市場規則中有關經認證訊息效力的條文即適用。

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整體效力
168. 本公司應遵守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所有適用條文,以便於其股份或其他指定證券以無紙形式通過電子方式(括通過無紙證券登記及轉讓系統或證監會及香聯交所不時批准的其他系統)持有、轉讓及登記。本公司獲授權採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驟,以支持與證券持有人進行電子通訊,括但不限於電子投票、受委代表指示及分派企業行動所得款項,並保持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兼容性。本細則中有關證券(括股份)的發行、持有或轉讓,或有關股票的任何條文,均須在開曼群島法律准許的範圍內,解釋為准許遵守該等電子程序及系統。

169. 在開曼群島法律准許的範圍內,倘本細則的任何條文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任何條文存在衝突或不一致(無論該條文屬強制性或授權性質),衝突或不一致的範圍概以後為準。

170. 倘本細則對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任何條文所規定的任何事項未有訂明(無論該事項是否根據該條文屬規定或准許),該事項將視為本細則所規定或准許(視乎情況而定)。

171. 就本細則(括但不限於細則第168條、169條、170條及171條)而言,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條文指規管指定證券的證明、轉讓、去實物化、重新實物化或登記的所有法律、規則或規例,並括下列各項:
(a) 證券及期貨條例;
(b)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訂立的任何規則,括無紙證券市場規則及核准證券登記機構規則;
(c) 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守則;
(d) 香聯交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3條訂立的任何規則,括上市規則;(e) 香結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40條訂立的任何規則,括香結算一般規則及香結算運作程序;及
(f) 本公司核准證券登記機構的運作規則。

Human Health Holdings Limited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19)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座香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02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以考慮下列事宜:
普通決議案
1. 省覽、審議及採納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報告及本公司核數師報告;
2. 宣派末期股息;
3. 委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核數師及授權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4. (a) 重選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為執行董事;
(b) 重選陳裕光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c)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之酬金;
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為普通決議案:
5. 「動議:
(a) 在下文第(c)、(d)及(e)各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i)本公司之額外股份(括再出售及╱或轉讓本公司購回或以其他方式購入並以庫存方式持有的或於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設立及?運的中央結
算及交收系統持有或存放的本公司股份(「庫存股份」));(ii)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的額外證券;及(iii)可認購任何本公司股份或可轉換證券(b) 上文第(a)段的批准括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出並須於有關期間內或結束後可能或將需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括但不限於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額外股份的權力);
(c) 董事根據本決議案第(a)段的批准而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以其他方式)的本公司股份總數(括再出售及╱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但不括:
(i) 根據供股(定義見下文);
(ii) 根據本公司不時的組織章程細則作出的任何以股代息或類似安排;(iii) 根據當時已由本公司股東採納及批准的任何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僱員授出或發行本公司股
份或認購本公司股份的權利;
(iv) 根據本公司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前發行的任何認股權證或於
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前發行的任何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的證券
的條款,行使認購權或換股權;
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20%,而上述批准須受相應限制;
(d) 本公司不得發行可轉換為本公司新股份的證券以收取現金代價(除非初步換股價不低於進行配售時本公司股份的基準價(定義見下文)),且本公司不得發行可認購(i)本公司任何新股份或(ii)可轉換為本公司新股份的任何證券之認股權證、購股權或類似權利以收取現金代價;
(e) 倘若本公司其後任何股份合併或分拆生效,緊接該合併或分拆的前一日與後一日的可按本決議案第(a)段的批准獲通過後發行及由召開本
大會通告(本決議案組成其中一部分)所載以下第7項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的本公司證券最高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比必須相同,而該等本公司最高股份數目及該批准項下授出的權力將相應調整為以此數額為限;及
(f)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至下列各項最早的日期為止:(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之日;
(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之開曼群島法例規定本公司舉
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之日;或
(iii) 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更改根據本決議案授予之權力之日。

「基準價」指以下之較高:(a)簽訂有關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本決議案所批准的一般授權發行證券之協議日期之收市價;及(b)緊接下述三個日期當中最早一個日期之前五個交易日之平均收市價:(i)公佈配售或涉及建議根據本決議案所批准的一般授權發行證券之建議交易或安排之日期;(ii)簽訂配售協議或其他涉及建議根據本決議案所批准的一般授權發行證券之協議之日期;及(iii)訂定配售或認購價格之日期。

「供股」指在董事指定的期間內,向某一指定記錄日期名列在股東名冊上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按其當時持有本公司該等股份的比例發售本公司股份或發行附有認購本公司股份權利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其他證券(惟董事有權就零碎股權或經考慮香以外任何地區的法律所定的任何限制或責任,或該等地區的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後,作出彼等認為必需或適宜之權利免除或其他安排)。」;6. 「動議:
(a) 在下文第(c)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根據所有適用法例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如適用)的規定,在聯交所或任何其他獲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而本公司股份可能在其上市之證券交易所購回本公司股份;
(b) 上文第(a)段的批准須括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內代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按董事釐定的價格購回其股份;
(c) 本公司根據本決議案第(a)段的批准,於有關期間內所購回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購回的本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而所述批准須受相應限制,惟倘若本公司其後任何股份合併或分拆生效,緊接該合併或分拆的前一日與後一日的可按本決議案第(a)段的批准購回的本公
司最高股份數目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比必須相同,而該等本公司最高股份數目及該批准項下授出的權力將相應調整為以此數額為限;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至下列各項最早的日期為止: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之日;
(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之開曼群島法例規定本公司舉
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之日;或
(iii) 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更改根據本決議案授予之權力之日。」;
7. 「動議待召開本大會通告(本決議案組成其中一部分)上文所載第5項及第6項決議案獲通過後,藉加入本公司根據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本決議案組成其中一部分)所載之第6項決議案之授權所購回本公司股份總數之數額,以擴大根據召開本大會之通告(本決議案組成其中一部分)所載之第5項決議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權,惟該數額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如有)數目之10%。」;及
特別決議案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特別決議案:
8. 「動議:
(a) 批准建議修訂本公司第三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建議修訂」),其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之通函附錄三;
(b) 採納、確認及批准本公司第四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新組織章程細則」,已在符合適用法律之情況下納入及綜合所有建議修訂,其標有「A」字樣之副本已提交大會,以供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為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以取代及摒除本公司第三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細則,並於本次大會結束後即時生效;及
(c) 授權任何一名董事作出一切必要事宜,以落實建議修訂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括但不限於向開曼群島及香公司註冊處辦理必要備案手續。」
承董事會命
盈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陳健平
謹啟
香,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要?業地點:
香
九龍九龍灣
常悅道3號
企業廣場2期
12樓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任何股東均有權委任另一名人士作為其受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持有本公司兩股或以上股份之股東可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倘為獲認可結算所(或其代名人,而在各情況下屬法團),則彼可授權彼認為合適之人士作為彼於大會之代表代其投票。

2. 隨函附奉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之應屆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連同(如董事會要求)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認證之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最遲須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

3.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及於會上投票,於該情況下,委任受委任代表之文件將被視作撤回。

4. 為確定股東出席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本公司將由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首尾兩天括在內)暫停辦理股東名冊之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釐定股東出席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的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八日(星期二)。為有權出席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經正式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作登記。

5. 為確定股東收取末期股息的權利,本公司將由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三)(首尾兩天括在內)暫停辦理股東名冊之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釐定股東收取末期股息的權利的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三)。為合乎資格收取末期股息,所有經正式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作登記。

6. 於本通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陳健平先生,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彭麗嫦醫生及潘振邦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呂新榮博士、陳裕光先生及陳希文先生。

7. 倘股東週年大會召開當日任何時間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股東週年大會將會延期。本公司將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humanhealth.com.hk)刊發公告,通知本公司股東重新安排的股東週年大會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8. 本通告之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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