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绿色电能集团(01870):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四(4)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之供股章程及经修订时间表;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reen Power Group Limited 綠色電能集團有限公司 (前稱Acm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益美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70) 進一步延遲寄發有關 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四(4)股現有股份 獲發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進行供股 之供股章程及經修訂時間表;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茲提述綠色電能集團有限公司日期為2026年9月29日、2026年9月30日及2026年10月21日有關(其中括)供股之公告(統稱「該等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進一步延遲寄發供股章程 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載有(其中括)供股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之進一步資料之供股章程將於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或之前寄發予股東。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載入供股章程之資料,預期寄發供股章程將延遲至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或之前之日期。 供股之經修訂預期時間表 下文所載供股的預期時間表僅供說明,並基於供股的所有條件均獲達成的假設而編製。 事件 日期及時間(香時間) 2026年 向合資格股東寄發章程文件(就不合資格股東而言, 僅為供股章程).........................................11月4日(星期三)每手買賣單位由2,500股股份變更為10,000股 股份之生效日期.........................................11月5日(星期四)指定經紀人開始在市場上為股份碎股提供配對服務............11月5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 買賣以新每手買賣單位10,000股股份之 未繳股款供股股份之首日 ................................11月6日(星期五)分拆暫定配額通知書之最後時限 ...........................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 買賣未繳股款供股股份之最後日期 .........................11月13日(星期五)接納供股股份及繳付股款以及申請超額供股股份 及繳付股款之最後接納時限 .............................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四時正 銷協議終止及供股成為無條件的最後時限.................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 指定經紀人在市場上為股份碎股提供 配對服務的最後時限....................................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四時正 刊發供股股份配發結果公告 ...............................11月27日(星期五)寄發繳足股款供股股份之股票及就全數及 部分不成功的額外申請寄發退款支票(如有) .............11月30日(星期一)本公告內的所有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本地時間及日期。本公告內就供股時間表內(或與之相關)的事件所指定的日期或截止期限僅供說明,本公司可與銷商協議,根據上市規則予以延長或變更。倘預期時間表有任何變動,本公司將適時作出公告,以通知股東及聯交所。 除經修訂預期時間表外,該等公告所披露有關供股之所有其他資料均維持不變。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綠色電能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關錦添 香,2026年10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六名成員組成,其中關錦添先生、葉永聖先生及張廣迎先生為執行董事;以及劉智鵬議員,銀紫荊星章,太平紳士、錢偉強先生及巫麗蘭教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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