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000707):章程修订对照表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9:17:09 中财网
原标题:双环科技:章程修订对照表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法人治理各环节、全过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 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 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 行)》《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 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 列支。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 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 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 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是 公司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对纪 检监督负领导责任。第四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 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 党委副书记。
第四章党组织第四章 党组织
第一节党组织机构设置第一节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湖 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 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湖北双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 称“公司纪委”),建立党的各级组织。第三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 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 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湖北双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建立党的各级组织。
第三十六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和党委委员若干名。每届任期 一般为5年,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 举或任命产生。公司纪委设书记1人,副 书记和委员若干名。第三十五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期一般为5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设党委书记 1名、党委副书记1名或者2名、党委委员若干名。公司纪委 班子成员一般5人,设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名和委员 若干名。【注释:具体职数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第四十一条 公司纪委的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 情况;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 门以及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 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研究其他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 事项。第四十一条 公司纪委的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检查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 纪检工作; (三)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以及党员遵守 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研究其他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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