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9:07:03 中财网
原标题:博众精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5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10月26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1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3)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4)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2026年6月2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34元/股。2026年6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5)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年10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6日,并以授予价格36.1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

2、授予数量: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4,722.56万股的0.01%。

3、授予人数:2人。

4、授予价格:36.1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因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完成,所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2人)4100%0.01%   
合计4100%0.01%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

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
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③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④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⑤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6日,并同意以36.1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1、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36.34元/股调整为36.19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份4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Black-Scholes 2026 10 26
司选择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 年 月
日对预留授予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9.40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4067%、14.587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7021%(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留授予(万股)限制性股票摊销成 本2026年2027年2028年
4.0055.247.5036.1411.60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三)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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