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厦眼科公布2026年分红方案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6,143,950.3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747,869.01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11,121,241.6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84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527,840股后的股本832,472,16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83,247,216.0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86%,最终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