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维信金科(02003):内幕消息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8:46:32 中财网
原标题:维信金科:内幕消息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 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 擔任何責任。
內幕消息

維信金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公司於 2026年 10月 15日收到一份由中國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判決書(「判決書」)及一份由中國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裁定書 (「裁定書」),兩者均針對一家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一名員工以及一家保險代理機構的一名員工作出,並源於中國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就上述員工所進行的調查(「調查」)。


本集團此前曾與保險公司開展技術服務合作(「合作事項」),並已於 2019年結束。根據合作事項,本集團向保險公司提供技術服務,並收取服務費。本公司注意到,判決書及裁定書提及擬採取行動追討保險公司向多方支付的款項,其中包括保險公司於 2018年至 2019年期間向本集團支付的款項。誠如本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年報及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所披露,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若干銀行賬戶內合共約人民幣 313百萬元的資金已被採取臨時保護措施。 就此而言,該等資金目前顯然受到凍結措施的約束。


本公司認為,從保險公司收到的所有款項均根據與合作事項有關的有效及具法律約束力的合約作出,並不知悉亦不理解就合作事項或凍結措拖向本集團提出任何申索的依據。此外,概無本集團成員公司、其任何董事或員工為調查的對象,亦從未成為任何其他調查或法律程序的對象、亦未獲送達任何有關合作事項有效性或保險公司根據合作事項向本集團所支付款項的申請書或傳票。


由於本公司近日才收到相關判決書及裁定書,而該等判決和裁定源於一項 本集團並非為對象或當事方的調查,因此董事會目前尚無法評估現階段其對本集團可能產生的影響。本公司就此事項正尋求法律意見,並嘗試與相關司法機關取得聯繫,以及將就針對本集團提出的任何申索或法律程序採取一切適當行動以進行抗辯。


股東及潛在投資人士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必審慎行事。


本公司將遵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條的規定,就上述事項的重大進展向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將會提供最新情況。



承董事會命
維信金科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馬廷雄

香港,2026年10月22日

在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組成包括馬廷雄先生為主席及執行董事;廖世宏先生、廖世強先生和薛嵐女士為執行董事;
葉家祺先生為非執行董事;而Chen Derek先生、Chen Penghui先生及方遠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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