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美格智能:(1)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调整;及(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3:26:28 中财网
原标题:美格智能:(1)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调整;及(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本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並通過了上述議案。

(三) 調整事項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美格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公司《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中部分激勵對象因離職、個人原因自願放棄參與本次激勵計劃,本公司董事會依據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決定對本次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進行調整。經過調整後,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人數由原421
人調整為418人,部分激勵對象的授予份額同步進行調整,本次激勵
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總計800萬股保持不變。

上述調整事項已經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四屆董
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並通過。除上述調整外,本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與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相關議案不存在差異。

根據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本次調整屬於授權範圍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無需再次提交股東會審議。

(四) 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
本公司對本次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會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成果產生實質性影,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本公司
股東利益的情況。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為:本次對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
象名單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檔以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調整程序合法、合規,調整後的激勵對象名單符合《管理辦法》本次激勵計劃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調整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授權範圍內,調整的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調整。

(六) 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
煒衡沛雄(前海)聯?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
本次調整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的內容符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二、 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於2026年10月9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及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規定以及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確定本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權日╱授予日為2026年10月9日(「授權日╱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283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萬股,授予價格為19.62元╱股,向符合條件的350名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380萬份,行權價格為39.24元╱份。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 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如下,詳情請參閱
本公告下文「(四)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情況」一節:
授權日: 2026年10月9日
激勵對象數量: 共計418人(括本公司公告本次激勵計劃
時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職的中
層管理人員、核心骨幹員工。不括本公
司任何董事或高級管理層成員。)
授予數量: 本次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總
計800.00萬股,佔本次激勵計劃公告時公
司股本總額30,207.12萬股的2.65%。具體如
下: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本公司擬向激勵對象授予380.00萬份股票
期權,佔本次激勵計劃公告時股本總額
30,207.12萬股的1.26%。

司限制性股票,佔本次激勵計劃公告時本
公司股本總額30,207.12萬股的1.39%。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權益總計800.00萬股,
已用盡2026年度股權激勵計劃的全部計劃
授權限額;本次授予後,本次激勵計劃項
下未來可授出的股份數目為0股。

授予價格及行權價格:本次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為39.24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
格為19.62元╱股。

激勵計劃股票來源: 本次激勵計劃括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和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兩部分。股票期權激
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本公司向激勵對象
定向發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來源為本
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本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

授予日市價: 授予日本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為人民幣
37.05元。

性股票授權日╱授予日或上市之日至
所有股票期權行權或註銷和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或回購註銷完畢之日止,最長不
超過60個月(「有效期」)。

行權及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
票等待期分別為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12
個月、24個月、36個月,等待期滿後,激
勵對象可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
期行權╱解除限售。

(二) 本次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差異的說明
根據《管理辦法》及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公司《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中部分激勵對象因離職、個人原因自願放棄參與本次激勵計劃,本公司董事會依據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決定對本次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
調整。經過調整後,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人數由原421人調
整為418人,部分激勵對象的授予份額同步進行調整,本次激勵計劃
擬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總計800萬股保持不變。

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並通過。除上述調整外,本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與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相關議案不存在差異。

根據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授權,本次調整屬於授權範圍內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無需再次提交股東會審議。

(三)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條件的成就情況
根據本次激勵計劃中授予條件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條件為:
1. 本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本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
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
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 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
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1、 最近12個月內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 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 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
機構行政處罰或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的;
5、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會經認真核查,認為本公司及激勵對象均未發生或不屬於
上述兩條任一情況,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
其他情形。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

(四)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情況
本激勵計劃括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兩部分。

1.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1) 授權日:2026年10月9日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
如下表所示:
佔本次 佔本次
授予股票 激勵計劃授予 激勵計劃
期權的數量 股票期權 公告日公司
序號 姓名 職務 (萬份) 總數的比例 總股本的比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0.00 0.00% 0.00%
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員工 380.00 100.00% 1.26%

合計 380.00 100.00% 1.26%

註:
1、 本次激勵計劃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以上百分比結果四捨五入所致,下同。

2、 本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核心骨幹員工的姓名、職務信息將刊登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

3、 本次激勵對象中沒有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存在不能參與本次激勵
計劃的情形。

4、 上述任何1名激勵對象通過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3) 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每股39.24元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39.24元,即滿
足行權條件後,激勵對象獲授的每份股票期權可在行權期
內以39.24元的價格認購1股本公司股票。

本次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來源為本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
行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5) 行權期間及行權安排: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權安排 行權期間 行權比例
第一個行權期 自授權日12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至 40%
授權日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當日止
第二個行權期 自授權日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至 30%
授權日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當日止
第三個行權期 自授權日3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至 30%
授權日48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當日止
(6) 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條件:
激勵對象申請對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股票期權行權,
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本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
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 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
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 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個月內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 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
適當人選;
3 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
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情形的;
5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7 本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本公司有關規
定的。

本次激勵計劃在2026年-2028年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本
公司的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本公司業績考核目標
作為激勵對象當期的行權條件之一。股票期權各年度本
公司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安排 業績考核目標
第一個行權期 下列考核目標達成其一即可:
1、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業
收入為基礎,2026年度?業收
入增長不低於30%;
2、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基礎,
2026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
淨利潤增長不低於30%;
第二個行權期 下列考核目標達成其一即可:
1、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業
收入為基礎,2027年度?業收
入增長不低於60%;
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基礎,
2027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
淨利潤增長不低於60%;
第三個行權期 下列考核目標達成其一即可:
1、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業
收入為基礎,2028年度?業收
入增長不低於90%;
2、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基礎,
2028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
淨利潤增長不低於90%;
註:
(1) 上述「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指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
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但剔除本次及其
他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影的數值作為計算依據;
(2) 在本次激勵計劃有效期內通過收購行為新增納入合併報表
範圍的公司,其經?結果不納入業績考核範圍,需剔除相關
公司的經?結果對本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的影
作為計算依據;
(3) 上述業績考核目標值不構成本公司對投資的業績預測和
實質承諾。

例:
1 考核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達到或超過
100%,則當期待行權部分的實際行權比例為100%;
2 考核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實現85%(含85%)-
100%(不含100%),則當期待行權部分的實際行權
比例為85%;
3 其餘任何情形下,當期的股票期權均不可行權;不
得行權的股票期權份額,由本公司統一註銷。

? 個人績效考核條件: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結果為根據本公司相關績效
考核規定由其所在部門或業務單元對其個人績效考核
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相對
應的行權比例如下:
對應檔級 合格 不合格
行權比例 100% 0%
若本公司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達成,激勵對象個人當年
實際行權額度=個人行權比例×個人當年計劃行權額度。

激勵對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合格,才能在當
期按照計劃數的100%行權;被評為不合格的,股票期
權不得行權。

(7) 其他退扣機制
除上述與滿足行權期間及行權條件掛的退扣機制外,上述
授予還會根據《激勵計劃》的其他條款失效,括載於通函附
錄一(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九節激
勵計劃變更、終止和其他事項(括自動失效的情況)的條款。

2.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1) 授予日:2026年10月9日
(2) 激勵對象及數量: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
況如下表所示:
佔本次 佔本次
授予限制性 激勵計劃授予 激勵計劃
股票的數量 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公司
序號 姓名 職務 (萬股) 總數的比例 總股本的比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0.00 0.00% 0.00%
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員工 420.00 100.00% 1.39%

合計 420.00 100.00% 1.39%

註:
1、 本次激勵計劃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以上百分比結果四捨五入所致,下同。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

3、 本次激勵對象中沒有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存在不能參與本次激勵
計劃的情形。

4、 上述任何1名激勵對象通過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
過本公司總股本的1%。

(3) 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每股19.62元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每股19.62元。

即滿足授予條件後,激勵對象可以每股19.62元的價格購買
本公司向激勵對象增發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4) 限制性股票的來源:
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來源為本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
發行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5)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及扣退安排: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記日12個月。

激勵對象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解除限售後,本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
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由本公司回購註銷。

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間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個解除 自授予登記日12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 40%
限售期 至授予登記日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
易日當日止
第二個解除 自授予登記日24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 30%
限售期 至授予登記日36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
易日當日止
第三個解除 自授予登記日36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 30%
限售期 至授予登記日48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
易日當日止
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由於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
票紅利、股票拆細而取得的股份同時限售,不得在二級市場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與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上述約定期間因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或遞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期結束後,激勵對象未解除限售的當期限制性股票應當
終止解除限售,本公司將予以回購註銷。

激勵對象申請對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本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
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
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 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
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 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個月內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 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
適當人選;
3 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
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人員情形的;
5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7 本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嚴重違反本公司有關規
定的。

? 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條件:
本次激勵計劃在2026年-2028年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本
公司的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本公司業績考核目標
作為激勵對象當期的解除限售條件之一。限制性股票各
年度本公司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業績考核目標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下列考核目標達成其一即可:
1、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
業收入為基礎,2026年度?
業收入增長不低於30%;
2、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基
礎,2026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
益的淨利潤增長不低於30%;
1、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業
收入為基礎,2027年度?業收
入增長不低於60%;
2、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基
礎,2027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
益的淨利潤增長不低於60%;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下列考核目標達成其一即可:
1、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業
收入為基礎,2028年度?業收
入增長不低於90%;
2、 以2025年度本公司實現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基
礎,2028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
益的淨利潤增長不低於90%;
註:
(1) 上述「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指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
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但剔除本次及其
他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影的數值作為計算依據;
範圍的公司,其經?結果不納入業績考核範圍,需剔除相關
公司的經?結果對本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的影
作為計算依據;
(3) 上述業績考核目標值不構成本公司對投資的業績預測和
實質承諾。

根據業績完成情況,按照以下規定分別確定該期解除限
售比例:
1 考核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達到或超過
100%,則當期解除限售比例為100%;
2 考核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實現85%(含85%)-
100%(不含100%),則當期解除限售比例為85%;
3 其餘任何情形下,當期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
售,由本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購註銷。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結果為根據本公司相關績效
考核規定由其所在部門或業務單元對其個人績效考核
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相對
應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對應檔級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若本公司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達成,激勵對象個人當年
實際解除限售額度=個人解除限售比例×個人當年計劃
解除限售額度。

激勵對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合格」,才能在
當期按照計劃數的100%解除限售;被評為「不合格」的,
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

激勵對象考核當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本公
司回購註銷,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7) 其他退扣機制
除上述與滿足解除限售期間掛的退扣機制外,上述授予
還會根據《激勵計劃》的其他條款失效,括載於通函附錄一
(2026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九節激勵計
劃變更、終止和其他事項(括自動失效的情況)的條款。

本次授予股權激勵不會導致本公司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
件的要求。

前6個月賣出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含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 激勵對象認購股票期權及╱或限制性股票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安排
本次激勵對象行權資金╱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資金全部以自籌方式解決,本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照本次激勵
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括為
其貸款提供擔保。本公司將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

(七) 本次籌集的資金用途
本公司本次因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所籌集的資金將用於補充
公司流動資金。

(八) 本次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確定方法及對本公司業績的影
1. 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公允價值確定方法對本公司業績的影
—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 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
—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將在本次激勵計劃
有效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的最佳
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權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
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
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本公司選擇布萊克 斯科爾期權定價模
型對公司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測算,並於授予日2026年10月
9日用該模型對授予的380萬份股票期權進行測算,若全部激勵對
象均符合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且在各行權期內全部行權,
則該等公允價值總額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總成本將在實施過程
中按照行權比例分期確認。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股票期權 總攤銷
(萬股) 成本 2026年度 2027年度 2028年度 2029年度
380.00 1,881.71 265.84 939.74 489.01 187.11
註: 上述測算是在一定的參數取值和價值模型基礎上計算出本次激勵計劃授予權益的成本並在各個等待期予以分攤,並不代表最終股權激勵成本,實際股權激勵成本及其對公司財務數據的影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影
本公司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並最終確認本次激
勵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過
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攤銷。由本次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
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次激勵計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總攤銷
(萬股) 成本 2026年度 2027年度 2028年度 2029年度
420.00 7,820.40 1,270.82 4,301.22 1,661.84 586.53
註:
1、 上述結果並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同時提請股東注意可能產生的攤薄影。

2、 上述對公司經?成果的影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本次激勵計劃的成本將在成本費用中列支。本公司以目前情況
估計,在不考慮激勵計劃對本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本激
勵計劃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
有所影,但影程度不大。考慮本次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效率,降低
代理人成本,激勵計劃帶來的本公司業績提升將遠高於因其帶
來的費用增加。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為:
1、 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符合《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 業務辦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為本公
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 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不存在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不得獲授股票
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本公司未發生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權╱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

3、 本次授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均為本公司公告本
激勵計劃時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職的中層管理人員、
核心骨幹員工。所有激勵對象均須在本公司授予股票期權╱限
制性股票以及在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期內於本公司或本公司的
子公司全職工作、領取薪酬,並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本次
激勵計劃授予名單中人員符合臨時股東會批准的激勵計劃中規
定的激勵對象條件。

4、 本次授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同時也符合本公司本次激勵計劃中關於激勵對象獲授
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條件的規定。

綜上,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均已
成就。同意以2026年10月9日為授權日╱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
283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萬股,授予價格為19.62元╱股,向350名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380萬份,行權價格為39.24元╱份。

煒衡沛雄(前海)聯?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
本次授予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權日╱授予日、激勵對象、授予數量、授予價格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條件已成就,公司實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應按照《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履行後續信息披露義務及所涉相關登記手續。

承董事會命
美格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王平
董事長
中國 ?深圳
2026年10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王平先生、杜國彬先生、夏有慶先生及黃敏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楊政先生、馬利軍博士及劉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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