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10月07日 16:21:20 中财网
【16:15 技源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技源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4/28,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4月28日~2027年4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3.9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6%
累计已回购金额2,961.7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9.68元/股~21.6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因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91元/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年7月17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技源集团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4日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9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86元/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年10月14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技源集团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9月末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143.93万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成交最高价为人民币21.6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人民币19.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617,628.9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9/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9月10日~2027年9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8.9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1%
累计已回购金额1,822.8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86元/股~19.2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8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和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9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8.94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20元/股、最低价为17.8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2.88万元(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94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20元/股、最低价为17.8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2.88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ST信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信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4/28,由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5月20日~2027年5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39.7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7%
累计已回购金额2,622.3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32元/股~8.9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回购最高价格7.9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3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2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9.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回购最高价格8.9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3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2.3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5 盘龙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盘龙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0)。

因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5.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82元/股(即35.92元/股-0.1元/股=35.8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16日起生效。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8,34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9,1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

上述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5 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月30日、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A股)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
份(B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及2026年6月23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61)。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6月
18日起,本次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0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94 / B 4.81 /
元股,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港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4.75港元/股。未来如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
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A股并注销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94,392,600股,占
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259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48%,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49,930,660.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回购B股并注销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88,686,743股,占公
B 12.7996% 0.2394%
司 股的比例约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81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3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10,718,906.27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A股及B股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5 科大讯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大讯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2.13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1.905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60.952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6年7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40.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21,5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5 京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08.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14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95.6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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