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现金股息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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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05日 23:31: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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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 宁沪高速公路:现金股息表(修订)
| | | | | | | 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 00177 | | 不適用 | | 不適用 | | 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 2026年9月30日 | | 更新公告 | | 更新除淨日, 獲取股息分派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最後時限,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
日期, 記錄日期, 股東批准日期及代扣所得稅信息 | | | | 中期(半年期) | | 普通股息 | | 2026年12月31日 | | 2026年6月30日 | | 每 股 0.25 RMB | | 2026年10月27日 | | | | HKD, 金額有待公佈 | | 有待公佈 | | 2026年11月27日 | | 2026年11月30日 16:30 | | 由 2026年12月1日 至 2026年12月6日 | | 2026年12月6日 | | 2026年12月31日 |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 1712-1716號鋪
合和中心17樓
皇后大道東183號
灣仔
香港 |
| | | | | 請參考本公司於2026年9月30日上載/寄發的通函中有關代扣所得稅之詳情 | | | |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本公司在派發股息時有義務代扣代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繳本公司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含
義見企業所得稅法,包括香港中央
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企
業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
團體)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10%。
個人居民
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
(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20%
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
知》(財稅[2014]81號)及《關於
深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
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6]127號)的規定,對國內個
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或深港通投資
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
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
個人所得稅。 | | | | | 稅率 |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 | | 10% | 本公司在派發股息時有義務代扣代
繳本公司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含
義見企業所得稅法,包括香港中央
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企
業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
團體)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10%。 | | | 20% | 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
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
知》(財稅[2014]81號)及《關於
深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
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6]127號)的規定,對國內個
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或深港通投資
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
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
個人所得稅。 | | | | | | | | | | 不適用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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