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新华联合投资(08159):(1)于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举行之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2)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及(3)GEM上市规则不合规事宜及不符合职权范围规定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UNITED VENTURE INVESTMENT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59) (1)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舉行之 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結果; (2)獨立非執行董事退任; 及 (3)GEM上市規則不合規事宜及不符合職權範圍規定 茲提述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八日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通函(「股東週年大會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四日的股東週年大會通函補充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退任及撤回股東週年大會第3(c)項普通決議案的公告(統稱「該等補充公告」)。除本公告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股東週年大會通函及該等補充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投票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舉行的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除第3(a)項決議案外,載於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八日之通告之所有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提呈的該等提呈決議案均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 所有該等決議案之投票結果如下:
1. 賦予本公司股東(「股東」)權利出席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就所有決議案投票之股份總數為804,800,000股股份。 2. 概無本公司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47A條所載須就決議案放棄投贊成票。 3. 概無股東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須根據GEM上市規則就有關決議案放棄投票,且概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通函中表示有意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4. 任何股東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投票並無任何限制。 5. 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的點票監票人。 6.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的公告所披露,由於賀文先生已確認彼將不會重選連任,故通告所載有關重選賀文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第3(c)項普通決議案已不再適用,且並無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供股東審議及批准。 7. 由於在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第3(a)項決議案之贊成票數低於50%,故該決議案未獲通過為本公司的普通決議案。除第3(a)項決議案外,由於各項決議案的贊成票數均超過50%,故所有該等決議案均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的普通決議案。 8. 所有董事均相應出席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 獨立非執行董事退任 董事會宣佈: 1. 張德安先生(「張先生」)由於須專注於其他業務承擔,已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即時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於退任後,張先生不再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各委員會的成員。 2. 賀文先生(「賀先生」)由於希望投入更多時間於其他業務發展,已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即時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於退任後,賀先生不再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各委員會的成員。 3. 由於提呈的第3(a)項普通決議案並無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獲通過,盧彩霞女士(「盧女士」)因此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即時退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盧女士亦不再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各委員會的成員。 董事會並不知悉張先生、賀先生及盧女士各自與董事會之間有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上述退任之事宜須敦請股東及聯交所垂注。董事會謹此對張先生、賀先生及盧女士於任期內為本公司及董事會作出的寶貴貢獻致以衷心感謝。 GEM上市規則不合規事宜及不符合職權範圍規定 於張先生退任、賀先生退任及盧女士退任(「退任」)後,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即一名執行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因此,本公司未能符合下列規定:(1)GEM上市規則第5.05(1)條規定,董事會必須括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2)GEM上市規則第5.28條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規定,審核委員會必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3)GEM上市規則第5.34條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規定,薪酬委員會必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且薪酬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4)GEM上市規則第5.36A條及本公司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規定,提名委員會必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及(5)GEM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第B.3.5條規定,上市發行人必須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加入提名委員會。董事會將盡最大努力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且無論如何於本公告日期計三個月內)甄選合適人選以填補上述空缺,以確保符合GEM上市規則之規定。本公司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承董事會命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 主席兼非執行董事 王漓峰 香,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於二零二五╱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執行董事為范小令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王漓峰先生(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甄嘉勝醫生(首席獨立董事)及楊琛女士。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令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最少一連七天於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欄及於本公司網站www.glorymark.com.tw/hk/investor.htm內刊載。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本公告之英文版本為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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