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海目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3:11:44 中财网
原标题:海目星:海目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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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7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9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54号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目星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目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
定编制,如实反映海目星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同
意海目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发行价格为25.4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7.7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5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4]第ZI10524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 额截止日余额
75591947311000115,000.001.31
0300592153715,000.006.80
7950007880140000020117,500.00111.35
4425010000080000634517,500.000.84
440304106000012519217,500.001.38
400002721920071497518,919.610.02
8110901011701774241 5.42
1001300001228280 375.01
 101,419.61502.13
[注]初始存放资金101,419.6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01,052.30万元存在367.31万元差异:是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的发行费用397.90万元和募集资金到账时承销商扣除承销保荐费所对应的进项税税金30.59万元(非发行费)所致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序号 
A 
项目投入B
利息/理财收入净额C
永久补流D
置换自筹资金E
F=A-B+C-D-E 
G 
H=F-G 
[注]差异367.31万元:其中397.90万元系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另外30.59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时承销商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进项税税金(非发行费),故导致差异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38,449.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2.64万元
(不含增值税),合计38,822.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01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
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38,449.88万元已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置
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2.64万元(不含增值税)
不再置换,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已全
部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目星激光
智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
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
年5月。2026年5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部激光智能
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对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具有积极作用,
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
明请参见本报告附表1相关说明。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 基地项目(一期)120,000.0090,000.00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 目70,000.005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1,430.0051,430.00
241,430.00196,430.00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开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40,000万
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使用31,052.30万元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项目的资
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开户银行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 基地项目(一期)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部新区支行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 目中信银行江门分行
2024 12 13
(三)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A
行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
目(一期)”和“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的投资规模。具
体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01,052.3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       
 2024年:       
 2025年:       
2026年1-6月: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 造基地项目(一期)西部激光智能 装备制造基地 项目(一期)90,000.0040,000.0040,338.9090,000.0040,000.0040,338.90338.90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 项目海目星激光智 造中心项目55,000.0031,052.3031,052.3255,000.0031,052.3031,052.320.0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51,430.0030,000.0030,000.0051,430.0030,000.0030,000.000.00
合 计 196,430.00101,052.30101,391.22196,430.00101,052.30101,391.22338.9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止日投资项 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注3]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 益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1-6月 
西部激光智能装 备制造基地项目 (一期)135%[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海目星激光智造 中心项目132%[注2]不适用不适用73,000.8832,758.33105,759.21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投入后首年营业收入预计达32,595.00万元,次年营业收入达
76,055.00万元,第三年营业收入达97,785.00万元,第四年及以后预期年营业收入达108,650.00万元。

[注2]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投入后首年营业收入预计达24,000.00万元,
次年营业收入达56,000.00万元,第三年及以后预期年营业收入达80,000.00万元。2025年度至2026年6月30日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合计
确认收入105,759.21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

[注3]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和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超过100%,主要是因为项目实际
工时超过设计的理论工时,导致实际产能利用率高于设计的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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