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ALCO HOLDINGS(00328):有关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5日 19:11:29 中财网
原标题:ALCO HOLDINGS:有关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香 港 交 易 及 結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概 不 負責 , 對 其 準確性 或 完 整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 並 明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 任 何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等 內 容 而 引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網址︰ http://www.alco.com.hk
(股份代號:328)
有關 須 予披 露 交 易
之
補 充 公 告
茲 提 述 Al c o H ol di ng s L i m it ed(「 本 公 司 」,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本集團 」)日 期為 二
零 二 五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有關 收 購 事 項 的 公 告(「 該 公 告 」)。 除 本 公 告 另 有 界 定 外 ,
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

本 公 司 謹 此 向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 提 供 以 下 有關 合 營 公 司 及 收 購 事 項 的 補 充 資 料 及
最 新情 況 。

收購 事 項 更新
合 營 公 司 乃 於 二 零 二 五年 七 月 二 十 三 日 成 立 。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披 露 , 於 二 零 二 五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 買 方 、 賣 方 及 合 營 公 司 訂 立 該
協 議 , 據 此 , 買 方 同 意 收 購 而 賣 方 同 意 轉 讓 合 營 公 司 1 1 % 股 權 , 代 價為 人 民幣2, 0 00, 0 00 元 。

收 購 事 項 之 完 成 須 待( 其 中 包 括 )買 方 已 完 成 盡 職 審 查 並 信 納 合 營 公 司 之業 務 、 財
務 、 稅 務 及 法 律 事 宜 後 , 方 可 作 實 。

收 購 事 項 之 相關 先 決條 件 未獲達 成 , 且 未獲 買 方 豁 免 。 因 此 , 本 公 司 並 無進 行 收購 事 項 , 而 代 價 人 民幣 2 ,0 00 ,0 00 元 亦 未獲 支 付 。

該 協 議 其 後 於 二 零 二 五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終 止 。 因 此 , 該 協 議 項 下 擬進 行 之 收 購 合
營 公 司 額 外 1 1 % 股 權 並 無進 行 。

其後 出售 合 營 公 司
於 二 零 二 六年 一 月 六 日 , 本 集 團 以 代 價 5 , 0 0 0 港 元 向 一 名獨 立第 三 方 出售 其 於 合 營
公 司 之 全部 權 益 。

本 集 團 於 合 營 公 司 4 0 % 權 益 之 初 始 賬 面 值 約為 80 0 港 元 。 於 有關 期間 , 本 集 團 應 佔
合 營 公 司虧 損 約為 3 , 0 0 0 港 元 。 本 集 團確 認 之虧 損 僅 限 於 約 8 0 0 港 元 ,致 使 該 項 投
資 之 賬 面 值 減 少至 零 。

因 此 , 緊 接 出售 事 項 前 , 本 集 團 於 合 營 公 司 之 投 資 賬 面 值為 零 , 且 出售 代 價 5 , 0 0 0
港 元 產 生 出售 收 益 5 ,0 00 港 元 。

出售 事 項 完 成 後 , 本 集 團 不 再 持 有 合 營 公 司 之 任 何 股 權 , 而 合 營 公 司 亦 不 再為 本
集 團 之 被 投 資 對 象 。

本 集 團 就 合 營 公 司確 認 之金 額 對 本 集 團 而 言 屬 微 不足道 。

承 董 事 會 命
Al c o Hol di ng s L i mi te d
公 司 秘 書
余 毅
香 港 , 二 零 二 六年 九 月 二 十 五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執 行 董 事為鄭 育 興 先 生 ; 非 執 行 董 事為 潘 英 女 士( 主席 ); 及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為 朱 凱 勤 先 生 、 林至 頴 先 生 及鄧 社 堅 先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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