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新华传媒(600825):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2日和2026年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6年9月24日披露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年9月24日,公司股票交易再次以涨停价收盘,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截至2026年9月23日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R86新闻和出版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83,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2.86,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9.75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76%,同比减少0.74个百分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 公司已于202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2日和2026年9月23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9月24日披露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年9月24日,公司股票交易再次以涨停价收盘,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截至2026年9月23日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R86新闻和出版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83,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2.86,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9.75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76%,同比减少0.74个百分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三、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9月1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披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五、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其他事项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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