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国富量子(00290):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取消授出股份奖励及重新授出股份奖励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oFintech Quantum Innovation Limited 國富量子創新有限公司 (前稱 GoFintech Innovation Limited國富創新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90) 網址:https://290.com.hk 根據股份獎勵計劃取消授出股份獎勵及 重新授出股份獎勵 茲提述(i)國富量子創新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根據股份獎勵計劃授出股份獎勵(「授出股份獎勵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內容有關透過公開招標就於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之建議項目發展可能進行之主要交易(「主要交易公告」)。 取消授出股份獎勵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5條,本公司於得悉內幕消息後,不得授出任何購股權或獎勵,直至其公佈該消息後之交易日(包括該日)為止。鑑於上述規定及主要交易公告,董事會已議決因此取消授出股份獎勵公告所披露之根據股份獎勵計劃授出股份獎勵。 重新授出股份獎勵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根據股份獎勵計劃,向授出股份獎勵公告所披露之相同承授人重新授出相同數目之股份獎勵,即合共74,192,000份股份獎勵,相當於74,192,000股獎勵股份及約佔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0.72%,惟須待承授人接納,根據股份獎勵計劃重新授出股份獎勵之詳情,除授出日期及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價外,與授出股份獎勵公告所披露者相同。詳情載列如下:授出日期 :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承授人類別及所授 : 合共74,192,000份股份獎勵,即相同數目相關股出股份獎勵數目 份,包括 (i) 授予僱員承授人的64,192,000份股份獎勵(包 括授予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512,000份股份 獎勵);及 (ii)授予服務提供者承授人的10,000,000份股份獎 勵。 所授出每份股份 : 每股股份面值0.10港元 獎勵之購買價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 : 每股1.64港元 收市價 股份獎勵之歸屬期 : 根據股份獎勵計劃之條款及條件,並在計劃規則及就授出股份獎勵而向承授人發出之相關函件 (視情況而定)中規定的股份獎勵歸屬予承授人之 所有歸屬條件均已達成的情況下,股份獎勵將分 別於以下日期(「歸屬日期」)歸屬: 1. 授予僱員承授人之52,192,000份股份獎勵及授 予服務提供者承授人之10,000,000份股份獎勵 將於授出日期首個週年日起至第四個週年日 止分批歸屬: (i) 25%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首個週 年當日歸屬; (ii) 25%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二個 週年當日歸屬; (iii)25%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三個 週年當日歸屬;及 (iv)25%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四個 週年當日歸屬。 2. 授予僱員承授人作為向新聘主要僱員之激勵 之12,000,000份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首個週 年日起至第五個週年日止分批歸屬: (i) 10%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首個週 年當日歸屬; (ii) 10%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二個 週年當日歸屬; (iii)20%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三個 週年當日歸屬; (iv)30%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四個 週年當日歸屬;及 (v) 30%之股份獎勵將於授出日期起計第五個 週年當日歸屬。 績效目標 : 1. 就僱員承授人而言: 各僱員承授人須已達成董事會及委員會不時 釐定之彼等各自於緊接各歸屬日期前結束之 財政年度之績效考核目標。績效考核目標分 為三類,包括:(i)本集團之績效;(ii)相關僱 員承授人所屬業務板塊、業務線及╱或職能 部門之績效;及(iii)相關承授人之個人績效。 上述目標可包含多項關鍵績效指標,並可能 因人而異;董事會及委員會在釐定時將(其中 包括)考慮相關僱員承授人之職位、職責及於 本集團之服務年資。績效考核目標之評估結 果,或會影響各僱員承授人於各歸屬日期將 予歸屬之股份獎勵數目。 2. 就服務提供者承授人而言: 各服務提供者承授人須已達成董事會及委員 會不時釐定之彼等各自於緊接各歸屬日期前 結束之財政年度之績效考核目標。績效考核 目標分為兩類,包括:(i)彼等為本集團帶來 或從本集團享有之業務關係、策略聯盟及合 資企業中產生之業務協同效應及機遇;及(ii) 彼等向本集團業務提供及╱或由彼等執行及 ╱或與彼等協作之諮詢及╱或研究、開發及 技術支援成果之價值及裨益。績效考核目標 之評估結果,或會影響各服務提供者承授人 於各歸屬日期將予歸屬之股份獎勵數目。 回撥機制 : 所授出之股份獎勵受計劃規則中所載回撥機制約 束,除非董事會或委員會另行同意,股份獎勵將 於以下事件最早發生者及於歸屬日期之前或當日 自動失效(惟以尚未歸屬及(如相關)行使者為 限): (i) 本公司開始清盤; (ii)承授人(倘為本公司僱員或董事或本集團其他 成員公司僱員)因嚴重不當行為被終止其僱傭 或董事職位而不再為計劃規則規定的合資格 參與者; (iii)承授人似乎無法支付或並無合理希望可支付 其債項,或已作出任何破產行為或無力償還 債務,或與其債權人整體訂立任何債務安排 或達成和解; (iv)承授人因涉及其正直或誠信之任何刑事罪行 被定罪,或僱主將有權即時將其解僱之任何 其他原因。董事會或本公司相關附屬公司董 事會就承授人的僱傭是否已基於本第(iv)段訂 明的一個或多個理由被終止所作出的決議案 對承授人及(如適用)其法定個人代表將為最 終定論並具約束力; (v)承授人違反下文第(vii)段; (vi)任何行使股份獎勵的期間屆滿; (vii)承授人未能於規定期限內交回由受託人指定 之相關獎勵股份的正式簽署轉讓文件; (viii)董事會或委員會認為授予承授人的股份獎勵 將不再適當,亦不符合股份獎勵計劃的宗 旨; (ix)承授人喪失股份獎勵之日期;及 (x)董事會或委員會全權酌情決定的其他情況。 財務資助 : 本集團並無安排向承授人提供任何財務資助,以 利於購買獎勵股份。 股份獎勵將根據股份獎勵計劃在計劃授權限額內通過發行新股份來兌現。 根據股份獎勵計劃的條款及條件,於股份獎勵歸屬後,受託人將向相關承授人轉讓獎勵股份。 上述所授出之股份獎勵中,512,000份股份獎勵授予本公司1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詳情如下: 獲授股份 承授人姓名 職位 獎勵數目 梁金祥博士(「梁博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512,000 上市規則之涵義 上文所披露向梁博士授出股份獎勵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取得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並經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批准,惟梁博士已就批准向其本人授出股份獎勵之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除所披露者外,概無其他董事於股份獎勵中擁有任何權益,因此概無其他董事就授出股份獎勵之董事會及薪酬委員會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截至本公告日期,概無承授人為(i)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彼等之任何聯繫人;(ii)已獲授及將獲授期權及獎勵超逾上市規則第17.03D(1)條項下1%個人限額之參與者;或(iii)在任何12個月期間內已獲授及將獲授期權及獎勵超逾有關類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0.1%之本公司關連實體參與者(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服務提供者(定義見上市規則)。 根據股份獎勵計劃向梁博士授出股份獎勵將由本公司透過發行新股份的方式達成,並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3(3)條及14A.92(3)條獲完全豁免遵守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授予事項之理由及裨益 董事會認為,授出股份獎勵旨在獎勵僱員承授人過往的表現及對本集團的貢獻,透過股份所有權、股息及就股份支付的其他分派及╱或股份價值提升,使承授人的利益與本集團的利益保持一致,認可承授人所作貢獻,吸引並挽留人才,促進本集團的持續運營與發展。因此,董事會認為,向僱員承授人授出股份獎勵符合本集團的現狀及發展,並與股份獎勵計劃的宗旨一致。 此外,經考慮該授出將(i)使本公司能夠激勵及獎勵能夠為本集團作出貢獻或對本集團業務有重大影響,但超出傳統僱主與僱員關係範圍的服務提供者承授人,及(ii)鼓勵服務提供者承授人繼續為本集團的長遠發展、增長及成功作出貢獻後,本公司向服務提供者承授人授出股份獎勵。因此,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向服務提供者承授人授出股份獎勵符合股份獎勵計劃的宗旨,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 可供日後授予之股份數目 於根據本公告授出所有股份獎勵後,股份獎勵計劃之計劃授權限額及服務提供者分項限額項下可供日後授予之股份數目將分別為319,121,542股及53,262,458股。 釋義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獎勵股份」 指 就任何承授人而言,董事會或委員會根據計劃規 則釐定並依據股份獎勵授予該承授人之股份數目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委員會」 指 董事會任何委員會或獲董事會不時授予權力及權 限以管理計劃的其他人士 「本公司」 指 國富量子創新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號:290) 「授出日期」 指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即向承授人授出股份 獎勵的日期 「承授人」 指 各別或全部僱員承授人及服務提供者承授人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僱員承授人」 指 本集團28名僱員(包括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為僱員參與者,並已根據股份獎勵計劃於授出 日期獲授予合共64,192,000份股份獎勵 「僱員參與者」 指 於授出股份獎勵日期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任何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董事或高級職員,包括 根據計劃獲授股份獎勵以吸引其與本集團任何成 員公司訂立僱傭合約的人士,惟在下列任何情況 下,該人士不應被視為已終止為僱員:(a)獲本集 團有關成員公司批准的休假;或(b)在本集團成員 公司或任何繼任人之間調動僱傭,且為免生疑 問,該人士須自其僱傭終止日期(包括該日)起終 止為僱員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計劃」或「股份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採納的股份獎勵計獎勵計劃」 劃 「計劃規則」 指 與計劃有關的規則,按其現有形式或經不時修訂 者 「服務提供者 指 本集團兩名服務提供者,彼等各自為服務提供者 承授人」 參與者,並已根據股份獎勵計劃於授出日期獲授 予5,000,000份股份獎勵 「服務提供者 指 在其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持續及經常性地向 參與者」 本集團提供對本集團長遠增長屬重大的服務的任 何人士(包括實體)。為免生疑問,該等參與者不 包括為本集團集資、合併或收購提供諮詢服務的 配售代理或財務顧問;及提供保證或須以公正客 觀的態度為本集團提供服務的專業服務提供者 (如核數師或估值師) 「股份」 指 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份獎勵」 指 根據計劃規則授予承授人之股份獎勵計劃項下之 股份獎勵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庫存股份」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涵義 「受託人」 指 本公司為管理計劃而委任的受託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國富量子創新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孫青 香港,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一名執行董事孫青女士(主席);兩名非執行董事,分別為聶日明博士及李春光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雷美嘉女士、梁金祥博士及周子衡博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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