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重要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报传悦置业”)购买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799弄上报集团传悦坊1幢56号整体办公用房,合计24套房产,总建筑面积5,453.92㎡,购置总价人民币10,097.00万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公司已于2026年1月完成全部价款支付,并于2026年2月完成房产交付及过户手续。公司已取得上述房产所有权。 前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报传悦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报业集团文化新媒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前述两项交易的标的属于同一控制下相关资产,公司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数额时,已将前次交易的金额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鉴于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累计计算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不存在实质影响。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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