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申证08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3申证 08 债券代码:148468 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8日 付息日:2026年 9月 21日 计息期间:2025年 9月 21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 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年 9月 21日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二)”)将于 2026年 9月 21日支付自2025年 9月 21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品种二)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为确保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品种二)基本情况 1. 发行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3. 债券简称:23申证 08。 4. 债券代码:148468。 5.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期限为 5年,票面利率为3.14%。 6. 债券余额:人民币 21亿元。 7.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品种二)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二)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9月 21日。 10.付息日: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9月 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8年 9月 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品种二)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本期债券(品种二)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方案 按照《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年(2025年 9月 21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的票面利率为 3.14%。每 10张“23申证 08”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1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元。 三、本期债券(品种二)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8日。 2. 付息日:2026年 9月 21日。 3.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9月 21日。 4. 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元/张。 5.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14%。 四、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9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申证 08”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税收事宜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办理。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 171号 7楼 邮政编码:200031 咨询联系人:郭玫含、张妍 咨询电话:021-33388525 传真:021-33389955 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33楼 邮政编码:200041 咨询联系人:吴怡青、张淼钧、管佳妮 联系电话:021-38676829 传真:021-38670666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之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17日 2026 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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