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CAI控股(00080):建议更换核数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 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80) 建議更換核數師 本公告乃由 CAI 控股(「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51(4) 條作出。 核數師辭任 董事會宣布,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開元信德」)已辭任本公司核數師,自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辭任」)。 開元信德於其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之辭任函中表示,經考慮本集團業務之預期增長及擴展,以及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審計之範圍及所需資源相應增加,開元信德經考慮其內部資源及分配後,認為其團隊可能並無足夠內部資源以支持本集團未來之審計工作,故決定提出辭任本公司核數師。本公司並無要求開元信德辭任,亦無採取任何導致或促成辭任之行動。 開元信德已於其辭任函中確認,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無任何與辭任有關之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及債權人垂注。 董事會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已確認,本公司與開元信德之間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任何與辭任有關之其他事宜或情況須提請股東垂注。 於本公告日期,開元信德尚未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二零二六財年」)之綜合財務報表展開任何審計工作。董事會相信,辭任不會對本集團二零二六財年之年度審計及年度業績發佈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董事會謹此藉此機會,就開元信德過往年度向本集團提供之專業服務及支持致以衷心謝意。 委任核數師 董事會進一步宣布,經審核委員會推薦,董事會已議決委任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天職香港」)為本公司核數師,以填補因辭任而產生之臨時空缺,此乃根據本公司第二份經修訂及重列之組織章程細則第 48.5 條作出,惟須待股東於本公司將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天職香港將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為止,並符合資格於會上膺選連任。 有關更換核數師之事件時序 日期 事件 二零二六年三月及 本公司接觸若干具備必要上市公司審計經驗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四月 (包括天職香港),以了解與本公司性質相若之上市公司審計之市場慣例及收費水平。 自該等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取得之指示性收費建議,與開元信德先前 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政年度之年度審計工作 所收取之審計費用相若。 二零二六年五月八 於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日 大會」)上,開元信德獲續聘為本公司核數師,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為止。 二零二六年六月至 本公司就二零二六財年之審計計劃及審計費用與開元信德展開討二零二六年七月 論。於該等討論中,本公司表示預期將完成向本公司控股股東 Longling Capital Ltd 配售新股,為本集團引入重大新資金,且本集團業務(尤其是私募股權投資)預期將大幅增長,並可能涉及投資若 干中國內地初創公司。經考慮其內部資源後,開元信德認為其團隊 可能並無足夠內部資源以支持本集團二零二六財年之審計工作。 鑑於開元信德之內部資源限制,本公司重新接觸先前於二零二六年 三月及四月曾接觸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天職香港),並與其 討論彼等對本集團二零二六財年年度審計之意向、能力、審計計劃 及更新收費建議。其後,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六月接獲天職香港之 收費建議。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 天職香港獲邀出席與審核委員會之會議,並於會上以擬任核數師身五日 份介紹及討論其建議審計方法、審計計劃及時間表、資源及收費結構。經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彼等之收費建議、審計計劃、資歷、經 驗、資源及對本集團業務之了解)後,審核委員會認為天職香港乃 日期 事件 合適且勝任之候選人,可擔任本公司核數師,並於預期辭任之際向 董事會推薦其委任。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 開元信德提出辭任本公司核數師,並就天職香港之專業交接函作出七日 回覆。 其後,經審核委員會推薦,董事會議決委任天職香港為本公司新任 核數師,以填補因辭任而產生之臨時空缺,並將該委任提請股東於 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 審核委員會對新核數師之評估 選聘及委任天職香港乃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頒佈之《審計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 — 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及《更換核數師的指導說明》作出。審核委員會於評估天職香港是否適合擔任本公司新任核數師時,已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a) 管治及領導 天職香港乃天職國際(一個由獨立會計及商業諮詢事務所組成之全球網絡)之成員所。天職香港成立於一九七七年,擁有約 300 名專業人員,服務眾多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包括金融及投資行業之公司。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天職香港之組織架構、領導層及與審計質量相關之管治安排,並信納已具備適當之管治及領導以支持審計質量。 (b) 遵守相關道德規定 審核委員會透過審閱天職香港及其項目團隊成員提供之書面獨立性確認,並考慮其遵守適用道德及獨立性標準之情況,評估了天職香港遵守相關道德規定之情況。天職香港確認其已參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及《香港質量管理準則》維持質量管理制度,並要求其專業員工遵守該等制度。透過其收費建議所載之獨立性聲明,天職香港已聲明其獨立於本公司。天職香港具備擔任香港上市公司核數師之相關執業資格及資歷。基於上述,審核委員會信納天職香港遵守相關道德規定,且就審計項目而言具獨立性。 (c) 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天職香港之行業知識及技術能力。天職香港之客戶包括多家從事投資控股及金融服務之上市公司,其業務與本集團相若。尤其是,項目執業董事擁有審計開曼群島基金及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規管之業務之經驗,審核委員會認為此與本集團作為投資公司之業務相關。作為天職國際之成員所,天職香港亦可使用覆蓋香港及中國內地之成熟網絡,審核委員會認為,鑑於本集團之業務及潛在擴展,此乃有利。 (d) 項目執行 審核委員會已評估天職香港之建議審計計劃(包括專業人員、技術資源、審計方法及時間表之分配),並確認審計計劃旨在符合適用審計準則。審核委員會評估認為審計項目團隊具備充足且適當之資源(包括專業知識及時間)以執行優質審計。 天職香港擬為本集團設立專責服務團隊。其董事及員工於審計、稅務及行業事項方面具備全面之專業知識,並於服務多家行業之上市公司及企業方面具備實證經驗。 天職香港擬採用結構化且靈活之審計策略,包括規劃、執行審計工作及定稿審計報告等階段。 (e) 與審核委員會之溝通及互動 審核委員會透過審閱審計計劃所載之建議溝通安排,評估了天職香港之溝通及互動安排。天職香港將於必要時於審計各階段與審核委員會保持聯絡。作為與審核委員會雙向溝通之一部分,天職香港將提供計劃審計範圍及初步審計時間表之概覽,並將於審計過程中不時向審核委員會呈報審計發現並進行討論。 (f) 項目質量之監控程序 審核委員會已評估天職香港就項目質量之內部監控程序。天職香港根據 HKSQM 1 維持質量管理制度,該制度涵蓋監控及整改程序,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定期覆核已完成之項目檔案、監控遵守道德及獨立性規定之情況,以及對所識別之任何缺陷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及整改。其質量管理制度之有效性須接受年度內部評估,以及會財局及天職國際網絡之外部監控。審核委員會信納該等監控程序提供穩健之監督,並支持為本集團提供優質審計。 經考慮上述因素後,審核委員會信納天職香港屬獨立、勝任,並具備執行優質審計之能力。本公司與天職香港就本集團二零二六財年綜合財務報表之審計協定之審計費用為 800,000 港元(不包括任何實報實銷費用)。該審計費用乃經本公司與天職香港公平磋商後釐定,當中已考慮(其中包括)本集團現有投資組合及資產類別、預期審計範圍、預期審計時間表、預期投入之核數師資源及所需審計專家之程度。 審核委員會亦信納協定之審計費用屬合理,且與本集團業務之規模及複雜程度相稱,而天職香港建議之審計計劃、時間表及承諾投入之資源足以在不損害審計質量之情況下完成二零二六財年之審計。 二零二六財年審計計劃 本公司已與天職香港討論二零二六財年之審計計劃,其要點概述如下: 階段 指示性時間 主要活動 審計規劃及交接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至 於獲委任後,天職香港將進行規劃程序,二零二六年十二月 包括了解本集團之業務及內部監控環境、 進行風險評估,以及釐定整體審計策略、 範圍及重大性。 年末實地工作 二零二七年一月至 天職香港將就本集團二零二六財年之綜合二零二七年二月 財務報表執行年末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 試及實質性程序。 審計完成 二零二七年三月初至 天職香港將完成審計、覆核財務報表,並三月中旬 就二零二六財年財務報表出具核數師報 告。 階段 指示性時間 主要活動 年度業績公告 二零二七年三月中旬 本公司預期將於上市規則規定之時限內刊發其二零二六財年之年度業績公告。 天職香港已確認其具備充足且適當之資源,並將委派充足且經驗豐富之項目團隊,以按照上述審計計劃執行本集團二零二六財年之審計。審計計劃已考慮本集團業務之預期增長及擴展,包括本集團於中國內地初創公司之潛在投資。 審核委員會已評估上述所有因素,並信納建議之審計策略、計劃及時間表屬合理且足以在不損害審計質量之情況下完成所有必要審計程序。 股東特別大會 為符合良好企業管治常規及聯交所現行之監管期望,本公司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股東提呈決議案,以批准委任天職香港為本公司核數師。載有(其中包括)委任天職香港之詳情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CAI 控股 主席 蔡文胜 香港,二零二六 年九 月十七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洪育鵬先生及呂卓恒先生;非執行董事為蔡文胜先生(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晉教授、謝亞芳女士及李建濱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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