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正新材(603186):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6:11:40 中财网
原标题: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浙江华聚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11,000.00万元16,633.13万元
杭州华正新材料有 限公司5,000.00万元51,829.3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338,47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5.5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聚”)、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与以下银行分别签订了担保合同。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华聚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2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2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150,000万元。议案中明确为浙江华聚提供担保额度为70,000万,为杭州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122,000万。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已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经调剂后,公司为浙江华聚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浙江华聚的担保余额为16,633.13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浙江华聚的担保余额为16,633.13万元,可用担保额度43,366.87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杭州华正的担保余额为51,829.3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杭州华正的担保余额为51,829.3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70,170.7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 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市公司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浙江华聚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91330185MA7D4FTD59
法人杭州华正新材料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91330185MA27WACB5Y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担 保 人 名 称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 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 额负债总 额资产净 额营业收 入净利润资产总 额负债总 额资产净 额营业收 入净利润
浙江 华聚38,610. 6826,056. 4012,554 .2811,295 .65- 383.8436,574 .1033,635 .982,938. 1217,466 .61-50.56
杭州 华正195,072 .14118,649 .9176,422 .2372,653 .752,258. 64156,52 7.1582,363 .5574,163 .59128,68 6.273,542. 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浙江华聚与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为杭州华正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各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8,47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95.55%;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1,572.81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6.46%。均系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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