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芯半导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芯半导体”、“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219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广发证券和国泰海通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剔除比例规定、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 9月 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6年 9月 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 9月 17日(T-5日)中午 12:00前)通过广发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平台(网址:https://zczipo.gf.com.cn/)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3、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9月 18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拟申报价格、拟申购数量及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9月17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9月18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同一网下投资者的不同报价不得超过 3个,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及限售档位(限售期限和限售比例),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30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8,3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0.48%。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9月11日,T-9日)的总资产计算孰低值。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参与本次粤芯半导体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6年9月17日(T-5日)中午12:00前通过广发证券IPO网下投资者平台(https://zczipo.gf.com.cn/)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或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9月17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9月18日,T-4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须向联席主承销商如实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 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应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总资产金额为准。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原则上为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9月11日,T-9日)的总资产金额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广发证券IPO网下投资者平台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与其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9月11日,T-9日)的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联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7、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2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联席主承销商已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初步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或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3)档位三(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2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三种档位中的不同限售档位,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需分别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所选择的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每个配售对象仅可自主申购一个限售档位,同一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参与初步询价报价与网下申购时填写的限售档位需要保持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发行证券的整体限售比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规模分档确定:(一)发行规模不足 10亿元的,限售比例不低于 10%;(二)发行规模 10亿元以上、不足 100亿元的,限售比例不低于 40%;(三)发行规模 100亿元以上的,限售比例不低于 70%。 根据各档位投资者的申报情况,若初步配售时网下发行限售比例不满足上述整体限售比例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将同比例调整按档位三报价的配售对象的限售比例直至满足以上最低限售比例(获配股数向上取整计算)的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9月29日(T+2日)在《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前述情况。对于选择档位三的网下投资者,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以上述公告的内容为准。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不低于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6年 9月 16日,T-6日)为基准日,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账户且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在 2026年 9月 22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在 2026年 9月24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 500股,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28,000股(如启动超额配售选择权),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6年 9月 22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并可同时用于 2026年 9月 24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 9月 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6年 9月 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2、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3、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6年 9月 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年 9月 2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9月 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包销。 15、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中止发行情况”。 16、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广发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广发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不超过7,689.6000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15.00%(不超过58,954.2000万股)的股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将在2026年9月23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9月28日(T+1日)《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18、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创业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9、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人: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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