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2股被宣布减持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股东蒋达伟先生持有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8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含IPO后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蒋达伟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989,834股, 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1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实业”)直接持有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2,055,93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6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胡金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3,494,000股,间接持有公司88,219,577股,合计持有公司161,713,57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8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蒋淑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3,155,763股,间接持有公司27,758,593股,合计持有公司70,914,35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9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自身资金需求,国光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1%,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0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胡金根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3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0.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1.57%,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蒋淑兰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60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1.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10.72%,减持价格将1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 天承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天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化工”)持有公司股份20,866,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3%;股东上海青骐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青骐”)持有公司股份14,02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收到股东天承化工和上海青骐分别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天承化工计划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0,75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6%;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4,717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61%;合计减持不超过2,075,471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67%。上海青骐计划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9,43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1%;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2,075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1%;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641,509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12%。 1 【20:21 毕得医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股东陈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股东李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股东杜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0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 78,436 0.09% 。股东耿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股东李爱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3,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 陈俊、李黎、杜鹃、耿勇、李爱飞,合计持有毕得医药0.76%的股份。 陈俊、李黎、杜鹃、耿勇、李爱飞本次拟减持的股份系公司原股东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华永创”)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流动性需求,股东陈俊、李黎、杜鹃、耿勇、李爱飞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9%。其中,陈俊减79,498 0.09%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李黎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杜鹃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8,01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耿勇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8,4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李爱飞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 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1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7,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4%;董事、常务副总裁李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7%;执行副总裁陈泰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8,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主体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邱慈云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64,46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01%;李炜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1,12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9%;陈泰祥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黄燕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9,71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1%。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0:06 华康洁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5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4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611%)的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54,64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611%)。(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阳光人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概况 阳光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54,6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截至2026年8月24日总股本为139,250,077股)比例为0.254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61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3,403,400股),股票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54,64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4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61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阳光人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二)关于减持股份承诺 “(1)本单位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本单位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公司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 (3)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由公司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本人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阳光人寿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阳光人寿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阳光人寿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阳光人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阳光人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0:06 首华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5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吴君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海林、吴汝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0:06 中电鑫龙: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束龙胜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束龙胜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或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901,259股,且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06 华邦健康: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3、减持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25,000股;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的0.1026%,且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6、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其他说明 王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6 维尔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告涉及的减持股份来源为常州嘉维2023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9,480,8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上述相应减持数量进行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拟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4日)后3个月内(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常州嘉维在协议转让时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常州嘉维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常州嘉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31 广信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和湖南红土瑞锦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性行动人,合计持有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科技”)股份比例9.9394%,上述股东拟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可能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8:41 凯赛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科创城投”)持有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139,9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7%。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2022年7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8月12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山西科创城投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14,425,795股)。山西科创城投减持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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