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920976):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92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93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2号),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8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8,917,148.11元后的募集资金121,892,851.89元已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846,388.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4,046,463.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71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专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自身需求,近日公司(甲方)与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北路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内容
(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约定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原协议》的约定。 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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