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科新源(301292):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7:41:51 中财网
原标题:海科新源: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51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拟为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
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53.0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 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人持股比例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 (万元)
1海科新 源江苏思派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100.00%210,000.00
2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湖北)有限公司100.00%150,000.00
3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66.00%150,000.00
4    
  山东新蔚源新材料 有限公司100.00%20,000.00
合计530,000.00   
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
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源浩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新源浩科
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签
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公司及新源浩科
为共同承租人,租赁本金为20,000万元,共24个月,公司
以共同承租形式为新源浩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及新源浩科对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负连带清偿责
任。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方被担保方审议的担保 额度截至本次担 保前的担保 余额本次实际担 保发生额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金融机构是否关联 担保
公司新源浩科150,000.00114,254.0020,000.0094,254.00兴业金租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意见一
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7JX3G66E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蔡家溪
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邱素芹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产品:25万吨电解液溶剂项目,包括10万吨/
年EC装置、10万吨/年EMC/DEC装置、5万吨/年DMC装置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6年03月31日(未经审计),新源浩科的资产
总额为219,192.07万元,负债总额为190,270.80万元,净资
产为28,921.27万元。2026年1-3月,新源浩科的营业收入为
39,797.05万元,利润总额为4,435.11万元,净利润为
4,440.49万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新源浩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新源浩科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
司直接持有新源浩科66%股份;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新源浩科34%股份。

13、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新源浩科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14、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新源浩科的担保金额乘以股权比例34%
为限。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源浩科分别或者合称为“承租人”,公司及新
源浩科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义务的履行承担连
带责任。新源浩科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或者兴
业金租有合理理由认为新源浩科将无法履行《融资租赁合同》
的,兴业金租有权利随时要求公司履行《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要素:
1、出租人(甲方):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乙方):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3、承租人(丙方):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4、租赁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
5、合同编号:CIBFL-2026-261-HZ
6、合同名称:《融资租赁合同》
6、清偿范围:乙方和丙方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
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
额为347,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10%,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82,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1%。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新源浩科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
《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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