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5.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5%,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21.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2,233.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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