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东鹏饮料: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22:56:42 中财网
原标题:东鹏饮料: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9980)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裁
林木勤
香,2026年7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括六名執行董事林木勤先生、林木先生、盧義富先生、蔣薇薇女士、張磊先生及林戴吉先生;以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趙亞利女士、游曉女士、李洪斌先生及戴國良先生。

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六年七月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鹏饮料605499.SH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东鹏饮料09980.HK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詹宏辉李鹏辉
电话0755-269801810755-2698018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明亮科技园88号3栋1楼-3楼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明亮科技园88号3栋1楼-3楼
电子信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boardoffice@szeastro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35,800,250,357.0126,720,734,868.033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75,387,788.569,420,958,379.46106.7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2,443,036,555.2910,736,627,858.4515.89
利润总额3,626,575,873.793,001,569,475.412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6,801,858.342,374,750,785.442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97,599,384.582,270,463,283.771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2,600,974.201,740,460,562.794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328.18减少9.1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99493.444415.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99493.444415.98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6,2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 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林木勤境内 自然 人45.80336,254,924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 法人7.9258,182,13726,156,130未知0
林木港境内 自然 人4.8135,297,11400
林戴钦境内 自然 人4.8135,297,11400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4.6634,214,96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境外 法人3.6326,664,15500
蔡运生境内 自然1.7612,938,73100

      
陈海明境内 自然 人1.027,521,41000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境内 非国 有法 人0.977,122,55100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 非国 有法 人0.856,260,35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前 10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为公司董事; 2、林木勤与林木港系兄弟关系,与股东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3、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之 子;股东陈海明及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系股东林木 勤之配偶的兄弟; 4、林木勤与林木港、陈海明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 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被推定构成一致行 动人; 5、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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