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东鹏饮料:2026年度拟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的一般性授权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9980)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裁 林木勤 香,2026年7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括六名執行董事林木勤先生、林木先生、盧義富先生、蔣薇薇女士、張磊先生及林戴吉先生;以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趙亞利女士、游曉女士、李洪斌先生及戴國良先生。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6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拟回购本公司部分 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0日(星期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H股总数的 10%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需求,决定并实施 H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一、回购授权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范围及场所 1、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回购股份范围 公司已发行且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 3、回购股份场所 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 (二)回购股份的额度限制 董事会根据本授权决定回购的H股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H股股份的价格应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市场惯例,原则上回购价格不得高于实际回购日前 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 5%,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H股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回购资金总额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偿债能力。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H股股份的用途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规定转让等,具体用途由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二、授权事项 具体授权如下: (一)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于授权有效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公司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行使本公司的所有权利,在不超过本公司于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的限额内回购其H股。 (二)本次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二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 2、公司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订本授权之日。若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启动回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且该等事宜需在授权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推进或完成的,授权有效期将相应延长至该等事宜全部完成之日。 (三)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认可与一般性授权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所需披露,及采取其他与回购H股相关的必要行动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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