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长飞光纤光缆(06869):二零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23:12:00 中财网
原标题:长飞光纤光缆:二零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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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69)
二零二六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知
茲通知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77號武漢光谷凱悅酒店6樓舉行二零二六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或「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於本通知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採用非累積投票制重選或推選及委任以下董事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
1.01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馬杰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1.02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管景志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1.03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莊丹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執行董事;1.04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邱祥平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1.05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梅勇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1.06 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田宇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1.07 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揚幫卡)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2. 審議及批准採用累積投票制重選或推選及委任以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
2.01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李長愛博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2.02 審議及批准重選及委任曾憲芬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2.03 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2.04 審議及批准推選及委任戴育四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承董事會命
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馬杰
中國武漢,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註:
(1) 通函
上述將於臨時股東會上考慮之建議及決議案詳情載於通函。除非本通知另有界定,否則本通知使用之詞彙與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2)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及出席臨時股東會之資格
本公司H股(「H股」)持有人須注意,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業時間結束時名列備存於香的本公司股東名冊上之H股持有人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H股持有人如欲出席臨時股東會而尚未登記過戶文件,須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3) 委任代表
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發言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代表委任文據須為書面形式,並由股東親筆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之代表簽署。倘股東為法團,代表委任表格須加蓋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之代表親筆簽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授權之代表簽署,則授權該代表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須由H股持有人在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不遲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以專人送遞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公司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但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之文據將被視為已經撤銷。本公司之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為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4) 股份聯名持有人
倘為任何本公司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其中任何一名聯名持有人均可親自或委派代表就該等股份在上述大會上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然而,如超過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則本公司將接納本公司股東名冊內排名首位之聯名持有人之投票(不論其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而其他聯名持有人再無投票權。

(5) 按股數投票方式表決
按股數投票表決時,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的每位股東均有權就以其名義登記的每股本公司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按此投票表決之結果將被視為進行投票表決之大會之決議案。

(6) 累積投票制
本公司在臨時股東會上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每位股東享有的表決權數等於其持有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乘以擬選舉董事的應選人數,股東可在擬選舉的董事人數範圍內將其表決權平均分配或任意分配給候選人,但分配的總票數不得超過其享有的票數。

(7) 其他事項
臨時股東會預期需時半日。股東(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之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臨時股東會於下午二時正開始。

臨時股東會的登記時間為下午一時正至下午二時正。本通知內提述之時間及日期均為香時間及日期。

於本通知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莊丹博士;非執行董事馬杰博士、管景志博士、弗雷德里克?佩森先生、皮埃爾?法奇尼先生、哈馬萬德?施羅夫先生、邱祥平先生及梅勇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滕斌聖先生、宋瑋先生、李長愛博士及曾憲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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