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加速出清劣质私募基金管理人
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历经了从无序到有序的变化。最初的无序阶段,其实也是私募行业的野蛮生长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私募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私募行业的野蛮生长,也催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为典型的即为违规事件频发,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例不断出现。 当行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私募行业纳入监管是必然的选择。比如《证券投资基金法》确立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动作等基本原则,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职责,以及基金的募集、运作、信息披露等要求,与公募行业一样,这些私募基金行业同样需要遵循。 规范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末,公募行业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7万亿,私募则已突破22万亿。产品数量上,私募行业产品13.83万只,而公募基金不到其十分之一。要知道,公募行业无论是在监管部门的保护、市场推广等方面,还是在投资者受众面、市场关注度等方面,都要强于私募的。因此,私募行业的发展能够取得如此成绩,并非易事。 尽管如此,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私募行业的发展,也是伴随着各种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的。比如深圳鼎益丰以多种方式宣传、贩卖所谓的“禅易投资法”,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背后则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如瑞丰达实控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保本保收益合同的方式,吸引投资者购买其私募产品,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私募产品严禁对投资者作出诸如保本、盈利等方面的承诺。而且,由于该私募还存在通过多层嵌套高位接盘等行为,注定会“翻船”。此外,像优策投资及其责任人存在挪用巨额基金财产、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其被处以巨额罚款,也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事实上,私募行业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远远不止这三家,但其却非常具有代表性。此外,私募行业的虚假宣传、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无视投资者利益等现象也较为普遍,而且,投资者利益受损,往往还会处于欲诉无门的尴尬境地。显然,这对于行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让私募行业的发展走上正轨,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改变当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制为审批制。目前私募行业实行的是管理人备案制度,在监管部门备案后就可开展业务,至于其条件是否具备等,则无从考量,这无疑是值得商榷的。备案制也导致对于私募行业的监管处于一种“松散”的状态。因违规等原因,虽然协会可以注销某些基金管理人的备案资格,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却可通过改头换面,实现来去自由。 二是要加速出清劣质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现行的机制下,只要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任何行为,都有必要注销其备案资格。如果存在其他违规行为,有必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进行一定的限制。出清劣质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害群之马清除出私募行业的队伍,既能产生震慑作用,也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 .曹.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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