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2月11日 18:54:06 中财网
【18:39 威博液压: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淮安众 博信息 咨询服 务有限 公司不高于 993,900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本减 持计 划首 次披 露之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资金需 求
    日起 30个 交易 日之 后的 3个月 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股东拟在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九、重要承诺之(一)”,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39 欧科亿:欧科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德汇”)持有公司股份9,374,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含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乐清德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乐清德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8:29 科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饶乐乐(二)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李单单女士通过非交易过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饶乐乐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深圳市乐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四)减持方式: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李单单女士和饶乐乐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五)拟减持股份数量
新加坡科瑞技术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华苗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鹰诺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2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2%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李单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7,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4,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6%。

饶乐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3%,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43%。

(六)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

(七)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八)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九)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女士和饶乐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8:29 捷顺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权益分配送转股份)。

3、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910,0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80%。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类型/职务减持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股)占股东持股 比例(%)
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主体)、财务 负责人、副总经理集中竞价6,390,0008.91
 大宗交易11,520,00016.07
  17,910,00024.99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3 2026 6 12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按照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翠英女士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11年08月15日至2014年08月15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截至2014年08月15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刘翠英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翠英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2015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拟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其承诺决定终止2014年8月21日披露的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的减持额度不再减持,同时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7月22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刘翠英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翠英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0:25 华安鑫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计划减持比 例不超过减持股份 来源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减持 原因
张龙不超过 24,900股0.03%二级市场交易取得集中竞价注2根据减持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及交易方自身资 金需求
      式确定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自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


【10:25 国科天成: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青岛大数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数
成长”)持有国科天成7,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8%,大数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比特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比特丰泽”)和青岛大数领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数领跃”)合计持有国科天成13,151,9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大数成长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382,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大数成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0:25 国投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孳生的股份。

2 / 4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拟减持 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占删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1李国林5,000,0000.58170.5843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 月12日— 2026年6月 11日,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减持的时间除外),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2郭永芳8,594,7001.00001.0044 
注: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359.47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滕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0:25 网宿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刘成彦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根据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数量:
刘成彦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6,355,3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7%)。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刘成彦先生于公司上市前承诺:在担任发行人(即公司,下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刘成彦先生于公司上市前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刘成彦先生与陈宝珍女士于2015年7月17日第二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时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2015年7月17日-2018年7月16日),刘成彦先生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该承诺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

4、刘成彦先生在《关于不减持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中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5、刘成彦先生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6、刘成彦先生在《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中承诺:自2023年8月23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彦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刘成彦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0:25 汉维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 (股)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东莞市汉希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000,0001.8639%集中竞 价或者 大宗交 易本公告 披露之 日起30 个交易 日后3 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自身资 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拟在本次 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东莞市汉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东莞市汉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0:25 华谊集团: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顾春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9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顾春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10:25 海泰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84,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4,841股,占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89,683股,占总股本的2.0000%。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0:25 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曾军先生等部分董事、高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93,2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期间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减持不超过348,314股,减持主体减持股数均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0:25 炜冈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炜仕投资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2026年3月13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区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炜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平阳炜仕股 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承诺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 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 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 整。1、已履行完毕(2020年12月3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23日,平阳炜仕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 了公司新增股份4,311,178股。 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核准本次增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阳炜仕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 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2、已履行完毕(2022年12月5 日至2025年12月5日)。 3、已履行完毕(2022年12月5 日至2023年6月5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发行价为13.64元/股,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后 的发行价调整为13.47元/股。 上市后六个月内未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的情形;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
  4、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并通过了《股权激励细则》,同 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以6.16元/股 的价格增发4,311,178股股份并授予 公司员工,获授股份的激励对象自授 予日(2020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 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得处置,授予日起36个月后, 可按该细则约定的比例分期解除限 售,分别为40%股份对应的36个月、 30%股份对应的48个月、30%股份对 应的60个月。月期末收盘价为18.12元/股,未 出现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形,未触及 前述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延长六个 月的承诺。 4、已履行完毕(2020年12月23 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阳炜仕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 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截止2025 年12月30日,平阳炜仕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 上述承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4,311,17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炜仕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0:25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持股平台解散后按照持股比例过户取得的股份以及上述股份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刘俊锋集中竞价不超过1,151,154股不超过1%
 大宗交易不超过430,915股不超过0.37%
嘉仑(海南)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大宗交易不超过1,871,393股不超过1.63%
合计不超过3,453,462股不超过3% 
注:如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五)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2日至6月11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在2027年6月24日前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嘉仑投资、刘俊锋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担任董监高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承诺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承诺人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承诺人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4)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承诺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5)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承诺人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刘俊锋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担任董监高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承诺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承诺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承诺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4)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承诺人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嘉仑投资、刘俊锋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0:24 武商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原因:资金周转需要。

(二)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97,12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3%(如遇公司股票在
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7,499,0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998,080股(占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2%)。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
内(2026年3月13日-2026年6月12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
定。

(七)股东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无新增尚未履行的
承诺。

(八)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规定的情形。


【10:24 磁谷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持有公司股份5,968,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及2024年3月
21日起上市流通。宝利丰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董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其中2,400,00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
30,0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所得,已于2024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股东宝利丰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98,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宝利丰因自身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149,5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6,5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33,0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上述减持主体的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1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10:24 顺钠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3、拟减持的数量上限及比例:本次拟减持不超过6,908,1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相应调整该数量。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园先生不存在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张明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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