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海昌海洋公园(02255):(1) 执行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 非执行董事辞任及变更薪酬委员会成员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AICHANG OCEAN PARK HOLDINGS LTD. 海昌海洋公園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55) (1) 執行董事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 非執行董事辭任及變更薪酬委員會成員 海昌海洋公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於2025年12月22日收到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俞發祥先生(「俞先生」)家屬通知,俞先生因涉嫌犯罪被紹興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調查過程中。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收到有關機關要求公司協助調查的通知,公司控制權未發生變化。除本公告披露外,本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正常履職,公司生產經?一切正常,相關事項預計不會對本集團正常生產經?產生重大影。 俞先生擬委託本公司執行董事歐陽明先生代為行使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之職責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於2025年12月22日,董事會收到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俞紅華女士(「俞女士」)提交的書面辭職通知,於本公告之日,俞女士因個人原因辭去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職務,辭職後將不再擔任本公司任何職務。俞女士確認,其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除本公告披露外,亦無任何有關其辭任而須提請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之事宜。董事會宣佈,緊隨俞女士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賴志林先生獲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 承董事會命 海昌海洋公園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歐陽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2025年12月22日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括(i)三名執行董事,即俞發祥先生(主席)、歐陽明先生及詹新偉先生;(ii)兩名非執行董事,即曲程先生及賴志林先生;及(iii)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朱玉辰先生、王軍先生及沈涵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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