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30 山东高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高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17.28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963,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1.3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0.8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40,9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东鹏饮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饮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部分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8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5月18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8.85元/股。 鉴于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9月24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88.8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5.8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和《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期间,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7,122,551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01%,成交最高价为154.9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4.20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38,719,867.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极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极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2月2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6-018)。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37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5月19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5.0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2万股的比例为2.9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00元/股,最低价为60.5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16,890.8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九号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号公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份(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78元/份(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6年8月7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6,407,022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0.87%,成交的最高价为41.80元/份,最低价为32.16元/份,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3,040,093.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星球石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球石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0月20日,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0,400,630股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04元/股,最低价为19.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15,175.1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天正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正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11.50元/股,回购期限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38.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购买的最高价为7.55元/股、最低价为5.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660.6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创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7日。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9日起生效。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2026年10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1,713,7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179,2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0,469,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08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0元/股、最低价为3.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1,095,68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ST美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美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7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7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7月30日,2025年7月12日、7月29日、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购买的最高价为1.57元/股,最低价为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7.48万元(不含交易税费)。 上述179万股目前登记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因相关案件执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拟对该部分股份予以处置变现(详见临2026-101号公告)。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仍持有179万股,前述司法处置事项暂未发生实际处置。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前述股份后续如完成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账户状态及股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晨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晨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1、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购买的最高价为22.41元/股、最低价为21.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4.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2026年10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6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购买的最高价为23.33元/股、最低价为19.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39.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康缘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缘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62%,购买的最高价为12.34元/股、最低价为12.0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792,5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4,4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42%,购买的最高价为13.75元/股,最低价为11.8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5,866,564.3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精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4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1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为5万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0.0022%,回购价格人民币6.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34.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清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清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2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10%,回购最高价格10.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7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779,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69,077股,占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61%,回购最高价格10.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7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7,162,085.7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衢州东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衢州东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4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008号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473,8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4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3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4,7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台华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台华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1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40元/股、最低价为8.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5.429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宁波韵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韵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5,000万元,上限为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7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成交的最高价为10.90元/股、最低价为9.6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5,210,3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033,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成交的最高价为12.63元/股、最低价为9.65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6,953,246.2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西典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典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和2026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33.33元/股,最低价为32.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5,6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星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7日和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5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1)。 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8.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31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10月19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5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9.35元/股、最低价为63.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9.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格林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林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及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为51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人民币26.25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人民币25.34元/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3,457,50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国电南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电南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7月19日,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郑宗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17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1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0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8月15日、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临2026-033)、《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778,052股,占公司总股本8,031,756,156股的比例为0.109%,购买的最高价为23.35元/股,最低价为22.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1,156,664.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5 珀莱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珀莱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51,2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3.00元/股,最低价为48.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82,374.9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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